[靈修默想] 1月10日

書卷研讀:哀四21~22 週五

4:21 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裏;你必喝醉,以致露體。
4:22 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顯露你的罪惡。

淺釋:

以東人聚居在猶大地的東南方,他們與以色列人的仇怨可上溯至以掃和雅各兩兄弟,在耶路撒冷被攻破之時,以東人冷眼旁觀,沒有顧念彼此為遠親的關係,這行為是神藉俄巴底亞及其他先知的口所譴責的。相反,由於他們拒絕援助猶大,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及後將猶大的郊區分給以東,作為對他們的外交政策的回饋。第1節顯是反諷的句子,意即「你們儘管快樂一時吧,因為你們的患難很快便臨到」,而以東因醉酒而受的羞辱,正與猶大蒙受的羞辱相同。「杯」常用作比喻神的忿怒和審判。先知相信神的恩典最終必扭轉猶大和以東的命運,故此,猶大雖然因為神施行審判而受苦,她的苦難不久便會終止;相反,以東雖然暫時亨通,但神的審判必不遲延。

反省:

聖經雖拒絕將神約化為純粹賞善罰惡的法官,卻也從不否認善惡有報這基本的法則。你認為把神約化為賞善罰惡的法官的問題在哪裏?完全否定善惡有報的問題又在哪裏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