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四11~12(和修版)
11 弟兄們,不可彼此詆毀。詆毀弟兄或評斷弟兄的人,就是詆毀律法,評斷律法;你若評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而是評斷者了。
12 立法者和審判者只有一位;他就是那能拯救人也能毀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舍!
淺釋
「詆毀」在原文是「說壞話」的意思,而「評斷」在這裏是指「惡意批評」,兩者都是出自惡意和失實的指控。雅各提醒流散各地的猶太信徒,他們都是蒙基督救贖、都是在主基督裏立志愛神愛人的弟兄。經文中雖沒有說明他們如何詆毀和評斷,但從上下文的教導推斷,這該是因自義和財富而起的糾紛。雅各提醒信徒,無論是詆毀弟兄或是惡意批評律法,這都是以個人的利益、喜好和價值凌駕神的教導,僭越了神的主權。只有與人立約的創造主才有權訂立律法,也只有神才有權審判祂的子民。「你是誰,竟敢評斷你的鄰舍?」這個質問是當頭棒喝,醍醐灌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