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20日

詩篇:詩一一九1~8 週四

119: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3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119:4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119: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119: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119: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119:8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淺釋:

這是最長的一篇詩篇(共176節),共分廿二個段落,每段落以一個希伯來文字母順序排列作為開首,故又稱為「字母詩」。此詩不但寫作優美,也帶出重要教導──有福的人就是對神的話語存開放的心的人,他們聆聽、思想、遵行和尋求神的話語。此詩洋溢著詩人對神話語的喜愛,並用了八個同義詞(命令、律例、律法、判語、訓詞、典章、法度、話語)來稱呼「神的話語」。此詩不但與第一篇和第十九篇詩篇相呼應;也讓人回想《申命記》的教導﹕要遵守耶和華的誡命、法度和典章(申六17、25)。有學者指出,若以此詩作為祈禱和讚美的內容,必能操練屬靈的敬虔。敬虔的人,就是認識和遵行神話語的人,他們在禱告和等候中仰望神,並對神的信堅定不移。而尋求神的人,必能對神在世上的管治和公義作為有更新和更深的認識。

反省:

有福的人就是對神話語開放的人;讓我們在本週實踐──每天選讀本段的一節經文,然後誦讀、聆聽、思想、遵行當中的教導。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