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27日

詩篇:詩一一九33~40 週四

119:33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
119:34 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119:35 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
119:36 求你使我的心趨向你的法度,不趨向非義之財。
119:37 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
119:38 你向敬畏你的人所應許的話,求你向僕人堅定!
119:39 求你使我所怕的羞辱遠離我,因你的典章本為美。
119:40 我羨慕你的訓詞;求你使我在你的公義上生活!

淺釋:

在此段詩篇中,詩人向神作出迫切的祈求,而祈求的內容都是離不開詩人對神話語的愛慕。詩人將神-「?」-置放在自己-「我」-(僕人)之上,這不但表達出詩人對神敬畏之心,也同時宣認神在他身上的主權。此外,詩人也道出,當他專一遵行神的話語,這便是他得著喜樂的方法;因此,詩人並不需要尋找和投靠別的人和事。神的話語以不同的形式臨到人當中:律例、律法、命令、法度、應許的話、典章、訓詞等等,好為人在生活不同的範疇上作出指引。最後,詩人祈求神的話語滲透著他整個生活,並引導著他的眼目、嘴唇、思想、行為,以及他的心。

反省:

神的話語並非只是以規條的方式出現,也以故事、詩歌、比喻、箴言等方式臨到人當中,為要使人樂在其中,並喜悅地認識、聆聽、唸誦、思想和遵行神的話語,讓我們思想。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