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主題:第三誡] 2024年2月12日

出二十7(和修版)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淺釋

上主給祂子民十句話的第三句吩咐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原文直譯是「不可向虛假提起你的神耶和華的名」。「虛假」(שָּׁ֑וְא)一詞主要的意思便是「虛無」(nothingness)或「徒然」(vanity),也有不良目的(to no good purpose)的意思。這詞出現於〈出埃及記〉的下文:「不可散布『虛謊』」的傳聞」(廿三1,《呂振中譯本》)。猶太拉比參考〈利未記〉十九章三段十誡的撮要,推論「妄稱上主的名」等於「指著上主的名發假誓」。最新猶太JPS英譯本所採納正是這般的翻譯: “You shall not swear falsely by the name of the LORD your God” 。簡言之,經文不是說不可以提起神的名,而是說明不可為了「虛假」的目的而提及神的名,因此,這不是一種禁止高舉主名的禁令,而是一種禁止利用神的名達到不良目的的禁令。

思想問題

猶太人對神從來都不敢直呼或書寫其名,我們明白其中因由嗎?我們有否隨意提起神的名,或聲稱自己知道神的旨意而自行其是,特別是將神的旨意強加在其他人身上呢?

禱文

父神,從歲首至年終,祢的眼目時常看顧我們,我們感謝、讚美你。我們都知道要尊父神的名為聖並稱頌、呼求、高舉祢的名;祈求幫助我們不妄稱祢的名,要以遵行祢的話為新一年的志向,奉主耶穌名求,阿們!

祝福語

請背誦今天的經文:「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二十7)
最後,謹以今年的春聯祝賀互勉:
使命同燃 聖道存心常喜樂
真光普照 佳禾遍地倍豐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