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主題:第七誡] 2024年2月16日

出二十14(和修版)

不可姦淫。

淺釋

在父系社會,「姦淫」的定義是針對作妻子的而寫的:已婚婦女與非其合法丈夫的男子之間經雙方同意而進行性行為,就是犯姦淫,侵犯了丈夫的專有權利。但在舊約聖經,男人和女人都可以是犯姦淫的主體。不但如此,婚姻關係在以色列具有神聖的意義,姦淫不但侵犯了丈夫的專利,更是對神的冒犯,因此丈夫也沒有權力赦免不忠的妻子。這「第八句話」要守護的不僅是婚姻、家庭和個人榮譽,更包含神與人的關係,故此,先知常用姦淫來描述以色列參與偶像崇拜的行為(賽五七1~13;耶三6~9;結廿三36~49等)。主耶穌在山上寶訓詮釋姦淫時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用意不是要收緊律法的尺度,而是要提醒人:惡念往往早於惡行,單單在行為上不犯姦淫並不等於能蒙神悅納。人若在思想上放縱自己,同樣是冒犯了神的聖潔。

思想問題

神為人設立了種種親疏有別的人際關係,婚姻是最親密的一種。我們當怎樣與異性保持恰當的界線,好能一同領受神在友誼關係中為人所定的福?有伴侶的又當自問:我要怎樣專一地愛伴侶,常以他/她為自己最大的滿足?我們又要怎樣看待心中浮現的惡念,免得犯罪呢?

禱文

慈悲的天父,
很多人滿懷期望地進入婚姻關係,最終卻失敗收場。我們承認人是多麼軟弱,承諾要愛的卻愛不下去,不應愛的卻存著妄想。願我們當中為人夫婦的能忠於婚約,也求祢幫助我們更愛慕聖潔,持守聖潔,遠避淫行及淫念。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禱告,阿們。

祝福語

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我係潘耀倫。
今日係大年初七!希望大家都能夠有聖潔又喜樂嘅一日!
「生日」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