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二十15(和修版)
不可偷盜。
淺釋
「偷盜」是指未經授權而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不可偷盜」這條誡命是要求正當地尊重別人的財產權,即維護私人財產的擁有權。「偷盜」涵蓋:偷竊財物(創四四8;書七11)、偷竊牲口(出廿二1)、拐帶人口(出廿一6),甚至有「欺騙」的含義。現今世代的「偷盜」更廣,如:各式各樣的「網絡」或電話的騙案、知識版權的侵犯等。
偷盜不單使偷盜者陷入罪的網羅,並且,當偷竊行為盛行或不受懲罰時,會導致社會秩序與治安的失控,也破壞人際信任,從而威脅並給被害者帶來損失和傷害。「偷盜者」漠視神才是世人真正的看顧者、拯救者、供應者,以及維護生命的主宰。人必須與神有密切的關係,才會對此有敏銳的意識與確切的體會。神是人生命的至高價值。換言之,神賜多少就多少,不用多「貪」。多「貪」的人只會被自己的貪慾所困,甚至釀成禍害。
思想問題
「只要人願意倚靠那厚賜萬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其人生及生命便會有保障及指望。」此句真理之言,對你作第八條誡命的屬靈檢視,有何覺醒與啟迪?
禱文
慈愛的恩主,「偷盜」是我們不能作的惡行,懇求祢保守我們,緊握祢賜下寶貴的語話,建立一個以聖言主導的生命,恆常把自己放在祢的道中檢視自己的真相,並更進一步積極地選擇行道,以祢所喜悅的言行取代不為祢喜悅的惡言、惡念和惡行。在這不信的世代,願我們懂得定睛於永恆,建立一個以信仰價值為基礎的人生觀,好能時刻行走在祢所指引的光明之路當中。奉主耶穌聖名祈禱。阿們!
祝福語
弟兄姊妹,主內平安!新春快樂!我係Freeda 牧師。
願你哋喺新一年更深地體驗與主「同工」,與肢體們「同燃」的豐盛。
又祝願各位時刻把神的話語裝載在心裡,好能隨時以「口中所出的恩言」來燃亮他人的生命。
願神大大地使用你哋來榮耀祂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