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3月13日

詩篇:詩三十二 週四

32:1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2 凡心裏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32: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32: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32: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裏。
32:7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32:8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
32:9 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牠;不然,就不能馴服。
32:10 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32:11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裏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淺釋:

相對於詩篇第一篇有關遵行神話語的有福人生,此詩從另一方面提到有福的人是知罪、向神認罪的人。詩人描述罪帶來的沉重,以致他不得不向神認罪;而「罪」是指人不能夠達到神的標準。認罪的人是要認識神,並相信神的慈愛、信實和赦罪之恩;卻不要像無知的騾和馬那般不認識神。此外,人必須要在神面前真誠地認罪,絕不能視認罪為自稱為義的行為,又或者以此來獲取神寬恕的行徑,卻沒有為罪懊悔的心。經文下半段兩次出現「環繞」這個詞彙(7及10節),帶出了寫作上的倒影結構:詩人邀請人歡喜快樂地唱歌(7及11節),並宣認神的作為(拯救和慈愛)(7及10節)。而在此結構的中間,便是神的吩咐和教導(8~9節)──人要行在神的路上,並要認識神。

反省:

本週請以這認罪禱文向神認罪祈禱:「至聖、最慈悲的天父,我向祢認罪,我承認我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得罪了祢,該做的事不去做,不應做的事反倒去做。我沒有全心愛祢,也沒有愛人如己。我誠心在祢面前認罪,謙恭悔改,求父因?的聖子耶穌基督憐憫我,饒恕我;叫我可以敬愛?的話語,並遵行祢的旨意。祈禱奉基督耶穌之名,阿們。」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