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3月21日

書卷研讀:士二1~5 週五

2:1 耶和華的使者從吉甲上到波金,對以色列人說:「我使你們從埃及上來,領你們到我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之地。我又說:『我永不廢棄與你們所立的約。
2:2 你們也不可與這地的居民立約,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你們竟沒有聽從我的話!為何這樣行呢?』
2:3 因此我又說:『我必不將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他們必作你們肋下的荊棘。他們的 神必作你們的網羅。』」
2:4 耶和華的使者向以色列眾人說這話的時候,百姓就放聲而哭;
2:5 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波金(就是哭的意思)。眾人在那裏向耶和華獻祭。

淺釋:

波金可能是伯特利的別稱(參創卅五8)。神的信息是對以色列的審判,包括:昔日的恩惠──神是把以色列人從為奴之地救出來,且與他們立約;昔日的命令──得著應許之地後,不可與原居民有任何關係,更不可沾染他們的信仰;對以色列人的指控──他們沒有遵行神的吩咐,而他們的懷柔政策最終只會敗壞自己的信仰;以及昔日的警告(參書廿三13)──迦南人必成為以色列人長久的禍患,使他們不能安居,甚至要敗壞他們的信仰,使他們跌倒。這些事的發生,只說明了神的警告是有理的,神也必然忠於自己的話。以色列人的反應看似是真誠的痛悔,可惜這是全書最後一次記載他們這樣回應神。從此,神不再把迦南人交在以色列人手中,卻是讓以色列人落在迦南人手中。

反省:

以色列人的歷史是人類罪性的寫照。曾幾何時,我們也因為經歷到神的拯救而決意要跟隨祂,及後又再犯罪得罪祂。你能體會神面對著自己所愛的罪人時的矛盾心境嗎?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