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二十14(和修版)
不可姦淫。
淺釋
十誡中的第七誡為「不可姦淫」,即不容許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姦淫」在古代近東的社會都是為人所不齒的,甚至被認為是「最大的罪」。「姦淫」不單是指性行為方面的放任,亦是破壞婚姻的忠誠,是對婚盟的背約。事實上,婚姻乃至家庭,都是人類社羣的基本關係,對配偶的忠誠,是維繫婚姻及家庭關係不可或決的元素。以色列的神耶和華亦以婚姻關係,比喻祂與以色列人立約的關係。神在西乃山首次與以色列民立約,要求以色列民敬拜耶和華獨一真神,就是渴望與祂的子民建立親密同行的關係。故此,以色列民拜偶像,背棄耶和華神的約,就是對耶和華神叛逆不忠的行為。昔日,何西亞先知更以淫婦來比喻以色列民敬拜別神,對耶和華神的背約。
禱文
親愛的父神,感謝祢對我們的大愛;
祢對我們的愛無微不至,
祢為我們預備的福分,超出我們所想所求。
但有時候我們未曾領略祢的大愛,
對祢作出叛逆的行為,令祢傷心,
祈求祢憐憫、寬恕,赦免我們的罪。
幫助我們在新的一年,重新立志尊祢為大,
全然把生命主權交託給祢。
禱告奉恩主耶穌基督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