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5月18日

福音書(一):約廿一1~14 週日

21:1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21:2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
21:3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
21:4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
21:5 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21:6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
21: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
21:8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古時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
21:9 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
21:10 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
21:11 西門•彼得就去(或譯: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
21:12 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
21:13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
21:14 耶穌從死裏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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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有聖經學者認為廿30~31已經為約翰福音作出全卷書的總結,廿一章是後加的,但留存至今的所有約翰福音的古抄本都支持約翰福音共二十一章的完整性,所以縱使從文理看,這章是後來加上的,也必然是很早便已被作者加上了。既然在總結後補加上這一章,必然有特別重要信息要說──就是要重建彼得的屬靈領袖地位(廿一15~19)。但學者對門徒回到加利利後捕魚的原因卻有不同意見,有的學者認為門徒重操故業是背棄主耶穌吩咐的表現,但也有學者指出經文並沒有這方面的明示和暗示,只因門徒尚未從主耶穌口中領受召命,為了解決生活所需,重操故業是最順理成章的辦法。無論如何理解門徒捕魚的原因,門徒在認得主耶穌後的表現,仍是本段經文其中一個重點所在。
當門徒按著主耶穌的指示下網,網住大量魚後,「耶穌所愛的門徒」因為敏感於主耶穌的作為與能力,立即認出是主耶穌,並尊稱祂為「主」;彼得在得知岸上的人是主耶穌後,再沒理會漁獲,急不及待地游回岸,帶頭走向主耶穌(穿了外衣才見主,是尊敬的表現);門徒因為確認眼前人是復活了的主耶穌,沒有人敢質疑祂是誰。

反省:

我們是否經常敏感於主耶穌的作為?我們是否願意為了可以更親近主耶穌,暫時放下我們的工作計劃?

代禱:《代禱的邀約》── 天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