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路十八9~ 14 – 2025年4月6日

天國的門矮得要跪著進入
路十八9~14(和合本 2010)

9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比喻:
10「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獨自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經文淺釋

這個比喻是路加獨有的記載,當中的法利賽人和稅吏是路加筆下的典型人物。承接上文,耶穌延續禱告的主題,比較兩個截然不同的人。

身分上的對比: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是備受尊敬的宗教領袖,被視為義人的典範;而稅吏則剛好相反,因為替羅馬政府工作而被視為「賣國賊」,被猶太人厭惡。在禱告內容的對比中,法利賽人以正常的姿勢站著為自己禱告,將自己變成禱告的中心,為著他沒有違反律法和犯罪向神感恩,更在禱告中譴責和貶低稅吏,還提到自己的敬虔操練,誇耀自己的行為。相對而言稅吏只知道自己是個「罪人」,承認自己的無能與不配,只求神「開恩可憐」他。結果的對比:猶太宗教領袖在聖殿裏的禱告不蒙悅納,而耶穌卻描述稅吏禱告後「回家去」並被「算為義」,得到了神的接納。

路加以耶穌的評語結束這個比喻,清楚地闡明了天國的原則:在神面前被視為義的人,不是那些表面敬虔,以行為稱義的宗教領袖,而是真正意識到自己的罪、懷著謙卑懊悔尋求神幫助的人。

思想問題
  1. 比喻中,法利賽人不及那稅吏,你認為耶穌是要否定外表敬虔的宗教行為嗎?
  2. 你曾否期望因著你的「好行為」而備受尊榮?甚至以自己的「業績」向神討價還價?
文章分享:楊樂恩宣教師(荃灣堂)

是甚麼使一個人獲得神的讚賞?當世界強調個人能力、背景和履歷時,若我們追求和重視這些價值,最大的危機在於它們會蒙蔽我們,使我們無法清晰地認清自己在神面前的真實狀況。

我的媽媽是傳道人,因此我從母腹之中便在教會中成長,從小我便參與教會的主日學、團契,長大後也擔任導師,並參與不同的事奉崗位。在大學時我選讀心理學系,以便裝備自己,讓自己被神使用於牧養工作。我認真對待信仰,熱心追求,因此蒙召踏上全職事奉的路,在牧者、屬靈前輩及家人支持和鼓勵下看來都非常順利。

還記得在正式入讀神學院之前,我與教會肢體一起到訪韓國的祈禱山,在其中神清楚地給了我異象:我將被帶往水深之處!當時我心中感到興奮,因為神要我進入水深之處,自然讓我想到下一步一定是「下網打魚」,更要「得人如得魚」吧!

當時的我雖然沒有像比喻中的法利賽人那樣藐視別人,但確實也「仗著自己是義人」,自以為擁有事奉的經驗、專業知識,甚至屬靈的傳承,彷彿信心滿滿,覺得自己已經準備好一切。我相信我回應呼召的禱告必蒙垂聽,神必會喜悅我的擺上,並大大使用我!

怎料,神接著對我說:「那海是約拿的海,是我要把你生命中的『老我』治死的地方,要處理你生命中的罪!」回想整個讀神學過程,的確是生命的裝備多於一切,我經歷了許多神的管教、破碎與雕琢,漸漸明白,惟有當我謙卑下來,認識並承認自己的軟弱、罪性與不足,才能遇見神,並更深認識神的恩典與大愛,接納與肯定,更堅定選擇跟隨耶穌的道路。願以《耶穌禱文》(The Jesus Prayer)彼此提醒,永不忘記我們何等需要神的恩典!

“Lord Jesus Christ, the Son of God, have mercy on me, a sinner.”
「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禱文

親愛的天父,

求祢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讓我們再次謙卑地來到祢面前,說:「主啊!開恩憐憫我們這些罪人!」並倚靠祢的恩典。願祢將祢的愛澆灌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再次與祢結連在一起。

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們!


願祢的國降臨(28天代禱):第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