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1日

福音書(一):路廿四28~34 週日

24:28 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24:29 他們卻強留他,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吧!」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24:30 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24:31 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他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24:32 他們彼此說:「在路上,他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嗎?」
24:33 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24:34 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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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路加福音廿四13~49是一個關於主耶穌復活後向人顯現的段落,當中記述了主耶穌的兩次顯現。13~35節記述的是關於主耶穌向二個曾經跟隨主耶穌,雖然聽到主復活的消息仍離開耶路撒冷的人──革流巴二人──顯現的事蹟,這段經文的前半部(13~27節)記述了革流巴二人雖然聽到天使顯現見證主耶穌復活的消息,並且得到復活了的主耶穌親自向他們顯現和講解明白舊約聖經關於祂的道理,但因「眼睛迷糊」,所以不認識眼前人就是復活了的主耶穌;這段經文的後半部份(28~35節),是對主耶穌與革流巴二人一同晚餐的記述。
從經文對二人強留主耶穌的描述,是次晚餐的地方應該是革流巴二人其中一人的家,又或與這二人相熟的人家裡。按照當時的文化和情理,餐中擘餅是屬於家主的權柄,經文這樣記述,凸顯了耶穌是主的屬靈地位。
因為在最後晚餐的筵席中,這兩個人並不在其中(只有主耶穌和十二個門徒),所以主耶穌在此擘餅行動令革流巴二人回想到的,是五餅二魚的經歷(九16),主耶穌在五餅二魚神蹟中擘餅行動所指向的(犧牲救贖),正是祂在最後晚餐行動所指向的。
革流巴二人本來「眼睛迷糊」,認不出主耶穌,但當主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明亮了」,認出主耶穌來。當認出已經復活了的主耶穌,他們的行動是「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為復活主作見證。

反省:

昔年革流巴二人因為「認出主來」,立即返回那可能對主耶穌跟隨者興起迫害的危險之地,為復活主作見證。我們又如何以實際行動回應以生命為我們成就救恩,並且已經勝過死亡復活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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