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27日

靈閱:羅六1下~11 週五

6:1下 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6: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 神活著。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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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信徒)在罪上死了」(第2節;died to sin,NRSV)可理解為「(信徒)已不再被罪傷害」(died to the detriment of sin);「罪中活著」則可理解為「活在犯罪的境況中」(參《新譯本》);「受洗歸入(基督)的死」(第3節;baptized into his death,NRSV)的意思應與《加拉太書》三章27節的「受洗歸入基督」意思相若,而這裏所強調「…的死」,原因有二:1)保羅欲和應著前方「…在罪上死」的表達;2)保羅進一步指出信徒們的受洗是一與基督同死同埋葬的舉動,藉此指出信徒們因而能與基督一同「從死裏復活」(第4~8節)。「罪的奴僕;罪…作主」(第6,9節)這兩種說法均是一比喻式的說法,意思強調罪對人生命的轄制。

反省:

保羅透過指出信徒藉洗禮歸入了基督,而這「歸入」是有具體的意義的:信徒因而與基督一同出死入生。未受洗的肢體,你希望在信仰的道路上往前踏進一步嗎?已受洗的肢體,你的屬靈生命有否真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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