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4日

靈閱:羅六12~23 週五

6:12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6:15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6: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6: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6: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6: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 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 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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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作王」(第12節)這翻譯是準確的,因原文這字是有關於行使主權的意思,而就當時的處境而言,王就是一國家的主權行使者,所有的國民均是受王的命令影響/管轄/支配。
「私慾」的翻譯也是可取的,原文這字是解作負面慾望,泛指情慾、物慾…;因保羅之前提及這慾望是從那「必死的身上」而來的,故這裏也配合地以負面的向度來形容這慾望。
「不義的器具…義的器具」(第13節)的意思是指我們不要讓身體給罪「利用」了,以致作出一些敗壞的事情;反之,我們應讓身體給神「使用」,而作出好的生命展現。保羅這裏以「工具」類比我們的身體來作出上述的教導。
「罪的奴僕…順命的奴僕」(第16節)這說法在哥林多前書也有出現(參林前六20)。這是用了當時買賣奴僕的概念來解說我們從前是作罪的奴僕,結局是必定;現在因基督買贖了我們,以致我們能作義的奴僕,結局就是得救。

反省:

今天對你生命帶來主權性的影響的是什麼事情?是金錢?健康?家人?名利?地位?各類的享受?…還是上主的教導與旨意?請思想,然後為當下的生命狀況作出一個祈禱。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