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9月12日

靈閱:羅十三8~14 週五

13: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3: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13: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3: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3: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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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虧欠」(第8節)這是延續著第7節中的教導。第7節中,保羅教導信徒「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pay back what you owe to everyone)。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這裏除重申了那教導外,更進一步指出信徒要「彼此相愛」(原文中並沒有「常以為虧欠」一句,只表示「凡事不可虧欠人,但要彼此相愛」)。
「誡命」(第9節)是指摩西的律法,因保羅隨後分別引述了十誡的第6、7、8和10條,並透過引述《利未記》十九章18節來指出「愛人如己」就能成全律法,一如主耶穌在世時的教導。
「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第12節)保羅以如穿衣服般的手法來比喻信徒應「脫去」暗昧的行為,而「帶上」光明的兵器。其中,保羅尤其以「兵器」取代「行為」來表述,更是凸顯了信徒是要為主打屬靈的戰爭的。
「披戴」(第14節)保羅再次以穿衣服的概念來表達。在這裏,保羅尤其欲凸顯信徒的本質是未如理想的,但卻因穿上(披戴)了耶穌基督而有了截然不同的改變。

反省:

保羅在經文中提及了一系列信徒應流露的生命展現。信徒若能做到上述的眾教導,是由於「披戴」了主耶穌基督。請省察自己的生命,我們若仍遠未做到聖經的眾教導,很可能是由於我們未有真正披戴主耶穌基督。讓我們透過祈禱,祈求上主加力。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