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5日

福音書(一):太廿一23~32 週日

21:33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21:34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
21:35 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21:36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21:37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21:38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罷、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
21:39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21:40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21:41 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着時候交果子的園戶。
21:42 耶穌說、經上寫着、『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
21:43 所以我告訴你們。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
21:44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
21:45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着他們說的。
21:46 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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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在主耶穌成就救恩前的最後一週,因為主耶穌清理聖殿的行動損害了猶太人宗教領袖的利益,猶太人宗教領袖與主耶穌的衝突便更趨激烈。在清理聖殿的翌日,猶太人宗教領袖企圖藉質問主耶穌行動之權柄,阻止主耶穌在聖殿繼續其他行動,在論戰中,主耶穌以一連三個比喻,嚴斥當時猶太人宗教領袖的信仰景況。今天讀的經文是其中的第二個比喻。
本段經文可分為故事(33~39節)和應用(40~46節)兩個部分。故事的開始沿用以色列民對葡萄園的意象(賽五1~7),家主比喻神、葡萄園比喻以色列民、園戶比喻猶太人的宗教領袖,果子比喻神對祂子民屬靈生命的要求。故事中,家主把一個由他悉心開發的葡萄園租給園戶打理,園戶在收成季節交果子給家主是理所當然的,園戶能否繼續得到家主給與打理園子的權利,要視乎有否打理好園子,結出足夠的果子,其中,園戶的惡行源於對家主的主權否定;家主兒子的遭遇預示了主耶穌快將被猶太人宗教領袖殺害。
在應用的部分,家主兒子被殺不是故事的終結,惡人被除滅,園子也被交給盡責的園戶打理才是惡園戶的結果,主耶穌引用詩篇一一八22~23,揭示祂雖然將要被猶太人宗教領袖拒絕和殺害,但神卻必興起祂成為信仰的基石。主耶穌對猶太人宗教領袖的斥責,反映了神既是祂子民的聖所(或說:避難所)和不信者的絆腳石(以賽亞書八14~15)的真理。

反省:

每一個得蒙主耶穌救贖恩典的人都必須在所賜與的人生角色中為主耶穌盡忠,有一天在自己的屬靈生命上和人生責任上向上主交賬。請反省你如何為此準備,並求上主加你力量,為祂盡忠。

代禱:《代禱的邀約》── 天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