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7日

福音書:約五31~40 週日

5: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5:32 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5: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5:34 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5: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5: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5:37 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5:38 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5:39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5:40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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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耶穌按著猶太人對「見證」的理解來指出,一個人不能只因一己之言而叫他人信服;皆因猶太人的律法最少要由兩至三個人作見證才算有效(參申十九15)。由此,耶穌指出難怪他人不信祂為自己作的見證。耶穌繼而舉出施洗約翰為真理作見證也就是為耶穌本人作見證,這不單呼應著耶穌在《約翰福音》中表示自己就是真理這表述(約十四6),更同時側面地借施洗約翰的見證來說服那班不信的猶太人(這亦解釋了為何耶穌說:「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約五34)。
及後耶穌更指出差祂來的父是另一位比施洗約翰為大的見證人(約五37)。父將其見證記在聖經中,只是猶太人「並沒有祂(神)的道存在心裏」,故此,他們不單不信耶穌為父神所差來的(約五38),更因此不肯到耶穌那裏得生命(約五40)。

反省:

神愛世人,故此即使面對不信的人,神依然願意用不同的方法來走近世人,以致人能認識神、相信神、以及尋求神,從而得著生命。弟兄姊妹,請思想我們應如何以「信」來回應神藉耶穌基督向我們所展現的「愛」?此外,經文亦指出,人能認識神,是因他們相信神所賜下的道(聖經)。請反思最近的讀經生活,你有否用心研讀聖經、並不斷被聖經的教導轉化你的心性、品格與生活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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