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4日

福音書:可十二18~27 週日

12:18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他們來問耶穌說:
12:19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死了,撇下妻子,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12:20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留下孩子。
12:21 第二個娶了她,也死了,沒有留下孩子。第三個也是這樣。
12:22 那七個人都沒有留下孩子;末了,那婦人也死了。
12:23 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12:24 耶穌說:「你們所以錯了,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不曉得神的大能嗎?
12:25 人從死裏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12:26 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12:27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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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當耶穌巧妙地避過了法利賽人的提問後,隨即有撒都該人來質問耶穌。有別於之前的政治問題,大祭司一伙撒都該人(徒五1)提問的是一個神學問題。撒都該人熟讀律法,並且嚴守律法,然而他們只從字面意思來理解並遵守誡命。撒都該人以摩西律法中的一例(參申廿五5)構想了一個狀況,論證「復活」是不可能發生的。
對於撒都該人的質問,耶穌指出撒都該人雖然熟讀律法,但卻只流於字句,故此,他們並未掌握律法背後的意義,而誤以為那是能用作否定復活的可能性的理由。耶穌進而指出,這更反映了他們「不曉得神的大能」(24節):神的心意是叫人經歷生命的可貴,而撒都該人否定復活的想法剛好與這背道而馳。耶穌及後更引用撒都該人同樣極為熟悉的出埃及記三章6節的段落,當中「神是…的神」是現在式的表達,並非過去式的表達,以此表明其實在猶太人的理解中,那些信靠神的人雖然肉身死去,在他日神會叫他們復活。耶穌引述這段他們熟悉的段落,指出撒都該人對律法以偏概全的理解,使他們雖熟讀律法,但卻完全不懂神的心意。

反省:

熟讀聖經並不等於掌握真理。一個熟讀聖經的人,還要加上一顆願意被真理啟發與開闊的心懷,才能逐漸認識真道,生命亦才會因而被真理所改變。若與撒都該人的研讀聖經的熱心比較,你的熱心程度是怎樣?若與撒都該人對真理開放的程度比較,你又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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