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7日

詩篇:詩二十六 週三

26:1 耶和華啊,求你為我伸冤,因我向來行事純全;我又倚靠耶和華,並不搖動。
26:2 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
26:3 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26:4 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群。
26:5 我恨惡惡人的會,必不與惡人同坐。
26:6 耶和華啊,我要洗手表明無辜,才環繞你的祭壇;
26:7 我好發稱謝的聲音,也要述說你一切奇妙的作為。
26:8 耶和華啊,我喜愛你所住的殿和你顯榮耀的居所。
26:9 不要把我的靈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26:10 他們的手中有奸惡,右手滿有賄賂。
26:11 至於我,卻要行事純全;求你救贖我,憐恤我!
26:12 我的腳站在平坦地方;在眾會中我要稱頌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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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本篇是一首個人求告詩。詩人向神申冤,表示詩人正在被人誣告,尋求神的幫助及保護。詩人行事純全(walk in integrity),或譯作正直、純正,原文指整全、一致性的意思,引申出生命的整全,在於對掌管生命的耶和華全然委身,遵行祂的誡命、律例與典章。詩人多次向神表示自己行事純全(1、11節),展示自己對耶和華的忠誠,他依靠神、按真理行事,他生活在神的慈愛中,不與不信神的人為伍。詩人對耶和華的忠誠顯示在他的生活中,他喜愛耶和華的殿,他的生活作息都展現對神的讚美敬拜。故此,詩人所信所行(believing and doing)都是一致及整全的,整全的生命反映神在人身上的作為。耶利米、保羅及馬丁路得面對人的指控,都向神發出相似的禱告,他們都確信神明白他們的心思意念,相信神的信實與公義。

反省:

詩人的言行按著神所教導,活出一個整全的信仰生命,以至當面對人的攻擊時,他能手潔心清來到神面前禱告,深信神必傾聽。今天,我們的生命在哪方面尚有待雕琢,以活出整全的生命,榮耀神的名?

代禱:《代禱的邀約》―― 兒童及少年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