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12日

舊約經卷:伯廿三1~9及16~17 週一

23:1 約伯回答說:
23:2 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
23:3 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裏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
23:4 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23:5 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
23:6 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必不這樣!他必理會我。
23:7 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這樣,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
23:8 只是,我往前行,他不在那裏,往後退,也不能見他。
23:9 他在左邊行事,我卻不能看見,在右邊隱藏,我也不能見他。
23:16 神使我喪膽;全能者使我驚惶。
23:17 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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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關於約伯記的結構,書卷的開始是約伯原本擁有的快樂生活(一1~5)和神與撒但的二次對話(一6~二13),結尾是神與約伯的二次對話(三十八1~四十二6)和約伯回復美好的生活,中間是約伯與特意來訪的朋友的多段對話(三1~三十七24)。當約伯陷於人生際遇的谷底,無論財富、子女都完全失去,甚至從腳掌到頭頂都長毒瘡(二7),僅有的只是一息尚存。約伯的朋友竟不嫌棄他潦倒邋遢,特來給他安慰(二11~12),實屬難得,但他們卻以「賞善罰惡公式」認定約伯是犯了罪,並堅持勸導約伯向神認罪悔改。面對朋友的纏磨,約伯對他們每輪勸說都堅拒不納。今天讀的經文,是約伯在第三輪對話中對朋友以利法的回應。
約伯的回應,反映他確信神是公義的。約伯沒有因自己的際遇而懷疑神,他雖相信自己當下的人生困境是神容許的,但卻仍然向神尋求公平的申訴,因為他相信神必定不會利用祂無可比擬的優勢,屈曲他的申訴。所以約伯期盼的,不是因恩典而得著赦免,而是一個公義的辯白。在舊約聖經,「黑暗」和「幽暗」通常是指陰間,在這裡可引申為那惡者或人不能承擔的苦痛。雖然陷於苦境,但約伯不因自己落在那惡者的手而向那惡者屈膝,仍堅持以神為他惟一敬畏對象。

反省:

約伯對苦難的態度顯示了一個比追求安逸生活更超越的視野,也只有這種視野,才能協助人堅守屬神子民的身分。請向神祈禱,求神幫助你提升這方面的視野,以至可以更好堅守自己屬神子民的身分。

代禱:《代禱的邀約》―― 中國社會及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