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29日

新約經卷:來七23~28 週四

7:23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
7:24 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7:25 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7:28 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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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作者提到理想的大祭司三方面的特性――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第一個是祂個人的聖潔,有積極的意義;祂是神的完全彰顯,滿足神一切要求,這個特性永遠不會有錯誤或不潔的嫌疑。「無邪惡」這個詞是「無罪的」,或誠實的,而「無玷污」則是指「不會被弄髒的」。這三個字的結合,使我們對我們的大祭司純潔的形像有了全然的瞭解。祂的純潔不單是與生俱來的,而且在祂與罪人所有的接觸中,亦能保持祂的純潔。
即使律法使用那些有資格承接大祭司職任的人,而不論何人被選上,他都會受制於所有人所共有的軟弱。但基督作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我們靠着這位大祭司,便可以坦然無懼地親近神。

反省:

有「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對我們軟弱的人有何安慰和鼓勵?我們可以如何靠着基督的救贖,與神建立親近的關係?

代禱:《代禱的邀約》―― 青年及長者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