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月31日

福音書:路六1~5 週日

6:1 有一個安息日,耶穌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掐了麥穗,用手搓著吃。
6:2 有幾個法利賽人說:「你們為甚麼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呢?」
6:3 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連這個你們也沒有念過嗎?
6:4 他怎麼進了神的殿,拿陳設餅吃,又給跟從的人吃?這餅除了祭司以外,別人都不可吃。」
6:5 又對他們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按此連結到「和合本修訂版」

淺釋:

經文的焦點並不是門徒做了甚麼(what) , 而是他們在甚麼時候(when)「掐了麥穗,用手搓着吃」,事實上,門徒所做的並不算是偷竊,因申命記早有記述:「你進了鄰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鐮刀割取禾稼。」(申廿三25)。因此,這經文的焦點是門徒在法利賽人的眼中做了「安息日不可作的事」(路六1~2)。
然而學者研究指出,律法書其實並沒有明文禁止門徒所作之舉(尤其經文明明的記述了門徒只是用手摘穗子,而不是在收割)。學者指出,法利賽人之所以認為門徒做了在安息日不可作的事,緣於他們對律法的過度解釋。只是法利賽人的理解在當時是普遍地被接受,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安息日有着很多的限制,而這些限制既是提醒他們要思想神,焦點要由自己的身上轉向神。耶穌卻主動回應法利賽人對門徒的提問,不但指出門徒並沒有違反律法的規定,因律法的精意是幫助人更親近神,實踐神對人的心意,而非只是一套的規限,並盲目地遵行。耶穌更表示他(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意思是他較法利賽人更能明白安息日的精意,故此也較法利賽人更有資格界定甚麼是安息日可做的事。

反省:

律法是要幫助人更好地認識神對人的心意。請思想,我們會否過分反感地對待律法,以致我們同時輕忽了律法背後的良善意圖?另一方面,我們又會否太過看重律法的條文,以致我們或會墮入法利賽人的思維,並以此為自義的根據而不自知?

代禱:《代禱的邀約》―― 天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