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12日

新年感恩期的默想-十誡:出二十12 週五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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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對於這是人倫關係的第一條誡命,還是第一塊法版上的第五條誡命,解經家各有見解和根據,沒有共識。「孝敬」原文就是「重」的意思,因此「孝敬父母」就是「視父母為重要,尊重他們」;律法對孝敬父母的要求之嚴格,可從不孝敬父母的後果看出來(出廿一15及17;利二十9;申廿一18~19等)。不但生命是從父母而來,在以色列的社會,人的很多知識、技能,甚至信仰,皆從父母的教導而獲得。這誡命帶着應許(參弗六2~3),「得以長久」表示這關乎以色列人在迦南美地的前景,因為人若懂得孝敬父母,不因父母年老時氣力衰敗而「輕視」(正與孝敬相反)他們,反而重視他們隨著年事漸長而加增智慧,這便同時為自己的兒女樹立了榜樣;這種不輕看任何成員的態度,為以色列社會提供了穩定性。

反省:

人常把「長者」視為社會問題來看待,你認為這現象何以形成?安靜下來回想,你生命中種種良好的質素、生活的技能等,是誰傳授給你的呢?你對父母的態度如何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牧者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