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14日

新年感恩期的默想-十誡:出二十14 週日

20:14 「不可姦淫。
按此連結到「和合本修訂版」

淺釋:

這是神對其子民所說的第七句話。其中,「姦淫(commit adultery,NRSV)」一詞在原文的意思指一個男人(無論是否已婚),與一個已婚卻非其妻的女子發生關係。舊約固然強調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但卻仍容許一夫多妻的情況。在舊約父權主導的社會中,妻子在某程度上被視為財產的一種,故此有聖經學者就建議將十句話的後半部(即由「不可姦淫」開始至「不可貪戀……」等)綜合為不可侵害別人財物的原則。然而值得留意的是,「不可姦淫」的這句話並未有被併入「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之中,由此我們就應理解這句話所關注的並非「侵害別人財物」;上主在這句話中的焦點是禁止婚姻以外的性關係(雖然當時的婚姻形式與今日我們社會中的接受的大為不同)。

反省:

這十句話先由人與上主的正確關係, 逐步推演至人倫之間的道德標準。這正提醒我們這不單單是一系列我們要遵守的規條與法律,而是一個真正敬畏上主的人真誠的生活。讓我們都反思自己對待律法/上主教導的心態,然後按自身的處境、需要或缺乏向上主作出一個祈禱。

代禱:《代禱的邀約》―― 天國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