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23日

新約書卷選讀:啟十1~3 週二

10:1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披著雲彩,頭上有虹,臉面像日頭,兩腳像火柱。
10:2 他手裏拿著小書卷,是展開的。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
10:3 大聲呼喊,好像獅子吼叫。呼喊完了,就有七雷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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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這段描述是第六號與第七號之間的事:有另一位大力的天使從天降下來。「從天降下來」一語有濃烈的審判意味(參啟十六21;十八1),而每一次強調「另一位」(如啟七2;八3),都是施行審判的前奏。此外,經文強調這是一位「大力」的天使(參啟五2;十八1),「披着雲彩」、「頭上有虹」的描述更顯示其神聖。第五章記載那用七印封存,天上、地上、地底下只有羔羊能揭開的書卷,如今手握在這位大力的天使手上。他右腳踏海,左腳踏地,喻意他獲得權柄管轄眾生。舊約聖經獅子吼叫象徵神的話語(參何十一10;珥三16;摩三8),天使像獅子般吼叫,表示他宣告神的審判;而雷聲常是神臨在和顯現時的現象,而撒母耳記上七章10節更有神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的記載,可見雷聲表示神親自發聲審判敵對祂的人。

反省:

神是慈愛的,但祂也是公義的。祂對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但對那叛逆祂、與祂為敵的人要施行嚴厲的審判。當神有一天挾着天雷降臨時,我們千萬不要成為祂的敵人才好,否則就要哀哭切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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