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0月30日

福音書:路十九1~10 週日

19:1 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19:2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19:3 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19:4 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裏經過。
19:5 耶穌到了那裏,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
19:6 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19:7 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19:10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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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釋:

經文指出了故事主角撒該是一財主。就當時人的理解,財主只有兩類,第一類是義人,即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的人;另一類則是透過不正當的手段來欺騙、甚至剝削他人以自肥的人。因經文指出撒該是一個稅吏長,即是為當時羅馬政府徵收關稅的官員。從事這樣職業的人不單助紂為虐,更有不少人在執行職務時從中取利,故此「稅吏長」在當時人眼中等同於罪人。在這個罪人悔改的故事中,有兩點是頗為關鍵。首先,是撒該主動的欲認識主耶穌。經文用了不少篇幅來描述身量矮小的撒該如何排除萬難也要見主耶穌一面(第3~4節),由此可見,撒該不單想看看主耶穌是誰,他更希望認識主耶穌。此外,主耶穌的主動接納更是關鍵。故事表示當時的撒該為見主耶穌而爬到樹上,而主耶穌則在撒該還未開口之時便「看見」他,並主動表示今天「必」住在他的家裏(第5節)。」及後經文指出撒該主動地表示會以超越律法的要求來償還以往曾訛詐的人,以及賙濟窮人。這顯明了他堅定地願意重新遵守律法,以敬畏神的心來過活。故此,主耶穌亦稱他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指出「今天救恩到了這家」(第9節)。這亦表示了主耶穌並不是以「血源」來定義一個人是否為「亞伯拉罕的子孫」(意即神的選民),而是以一個人是否願意活出神選民的生活樣式來理解。

反省:

「神的子民」並不是一個虛名,而是指一班愛慕神的律法,並努力在生活中實踐的人。請思想,自己身為基督徒,今天是否與這身分相稱?有哪些時刻、方面是自己未有展現出與此身分相稱的生活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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