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2月11日

福音書:太一18~23 週日
1: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1: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1: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1:22 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淺釋:

有關耶穌基督降生的段落,《馬太福音》明顯將焦點放在約瑟身上。未婚懷孕,即使在今天的社會文化中,依然是不少人所忌諱的事情,更莫論是發生在二千年前那個男尊女卑的猶太社會。尤其是,雖然約瑟尚未正式迎娶馬利亞,但從經文中以「丈夫」與「妻子」來描述他倆的關係,可見他們已有婚約在身,只欠「過門」一步而已。《馬太福音》在簡單的交代了這件令讀者震驚的事件後,隨即交代的是約瑟的反應。經文表示「…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第19節)。經文指出約瑟是個「義人」,這是特別需要解釋的地方。因「義人」一般所指的是與神有正確關係的人,意即是指那些誠心遵守神的律法的人。然而,若按當時的猶太律法,未婚懷孕的馬利亞實應被控以通姦之罪名,然後被公開審問。只是,約瑟並沒有這樣做,而只是「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這裡欲凸顯的,是約瑟既是敬畏神的人,但卻同時對這未婚妻抱有憐憫的人。經文欲指出約瑟這舉動正好配合了神的計劃(尤其經文指出了約瑟也順服了聖靈的吩咐來迎娶馬利亞),因而亦更好地演繹了「義人」這描述。

反省:

一個真正順服於神帶領的人,是如經文中的約瑟般,既對律法(對今天的我們來說,是聖經的教導)有所認識、並切實地遵行,但同時亦對神在其生命中的帶領保持開放。讓我們一同反思,我們在上述兩者中會否過於側重於任何一方?如何才能像約瑟般既真誠地遵守真理的教導,但同時保持一個開放被神擴闊的生命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