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2月19日

舊約經卷:賽七10~16 週一
7:10 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
7:11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
7:12 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
7:13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
7: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
7:15 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與蜂蜜。
7:16 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你所憎惡的那二王之地必致見棄。
淺釋:

這段經文的歷史背景是發生在耶穌基督降生前七百多年。當時亞蘭與北國以色列同盟,他們試圖強迫南國猶大加入他們的聯盟以面對亞述的攻擊。耶和華曉諭南國的亞哈斯王,他們只要謹慎安靜、不要心裏膽怯(七4),信靠耶和華必能站立得穩,耶路撒冷定能保平安。耶和華更透過以賽亞先知給亞哈斯王一個「兆頭」作為保證,「童女必懷孕生子,名叫以馬內利」。「童女」原文是一個婦人,她正在懷孕將生一個兒子。這「兆頭」實是一個有時限的保證,當這孩子能「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即是只管守住耶路撒冷一段時限,耶路撒冷便能保住,亞蘭與北國以色列必會滅亡。但亞哈斯卻拒絕了,這看來是一個敬虔及正確的回應,但實際上是要逃避神的指引。亞哈斯已有自己的步署,他已立心向亞述求助,以自己的謀略取代了上帝的應許。亞哈斯親自拒絕了神與人同在的應許,把南國的命運斷送給亞述。

反省:

昔年,亞哈斯拒絕耶和華介入,他以自己的方式面對當時的危難。今天,我們以自己的心意,還是上帝的心意作我們的生活指引?人生的那一個範疇我們仍然不願交給神掌管?讓我們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