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月5日

新約經卷:來二10~18 週四
2:10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
2:11 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
2:12 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
2:13 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
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2:15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2:16 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2:17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2:18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淺釋:

《來》作者描述神的作為是「合宜」的,即是「恰當」的,因為「萬物所屬、萬物所本」的神按照祂的屬性和旨意,主動向人施行拯救,定意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11~13節論述神的救贖計劃,藉耶穌捨身流血潔淨人的罪,使人的生命分別為聖,能再次親近神。「使人成聖」是耶穌,「得以成聖」的是信徒,耶穌稱信徒為弟兄,顯明二者的屬靈關係(11節);他們同樣倚靠父神(13節),同為神的兒女(14節)。耶穌忠於神的召命而走上十架路,忍受了偏離神心意的「試探」,並以無罪的身分將自己獻上為挽回祭,替人贖罪,使神人之間破裂的關係得以復和。耶穌的死除掉了魔鬼的權柄,摧毀死亡權勢對人的威嚇,把人從死亡的奴役中釋放出來,帶進榮耀裡(14~15節)。《來》作者把耶穌的救贖視為贖罪日的獻祭禮儀,故稱耶穌為大祭司,並以「慈悲」和「忠信」形容這大祭司,突顯耶穌勝過「試探」和順服神的旨意,因而能對受試探的人心懷憐恤,並成為他們的幫助。

反省:

主耶穌甘願以自己無罪的生命來替代我們有罪的生命所應受的懲罰,使我們得以與神和好,並被主耶穌稱呼為弟兄姊妹,我們若仍不肯靠着祂剛強壯膽,向叫引誘我們步向滅亡的試探說「不」,那就真是愚不可及,羞辱主名。請為自己的軟弱跌倒求神赦罪,並請在世奮勇,榮耀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