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3日

新年感恩期的默想:出二十14 週五
20:14 不可姦淫。
淺釋:

「不可姦淫」是十誡中的第七誡,置於「不可殺人」及「不可偷盜」中間,其罪的嚴重性及性質由此可見一斑。無可否認,在男尊女卑的古代近東社會,「不可姦淫」的定義及詮釋主要針對女性。但從神創造的本意看,則男女雙方都必須奉行此誡命。夫妻是人際間最親密的關係,「不可姦淫」這誡命乃為鞏固此關係而設立。忠誠是夫妻關係中必要的元素,缺少了忠誠,夫妻關係便嚴重受損;神人關係亦然(參出二十2~3及何西阿書一至三章)。因此,人在夫妻關係上不忠,便同時得罪神,干犯了神對婚姻的神聖旨意(民十五30),被視為犯了大罪,可以判以死刑(申廿二22)。不但如此,對伴侶的忠誠更等同於禁止一切與性有關的越軌行為(利十八;十九20;二十10~11;廿二9;申廿二13~14等)。

反省:

無論你是否已屆適婚年齡,又是否已進入婚姻,你也必須向神獻出忠誠。忠誠的其中一個表現就是以對方為最大的滿足,從你對朋友、伴侶的態度來衡量,你對神忠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