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15日

詩篇:詩一一九1~8       週三
119: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2 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
119:3 這人不做非義的事,但遵行他的道。
119:4 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
119:5 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
119:6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
119:7 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
119:8 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
淺釋:

本詩是一首禱詞,詩人讚美神話語的力量和美妙,並起誓信守神法度。令人歎為觀止的是,全詩幾乎每一節都使用含有「律法」之意的語詞。篇幅如此長的詩竟然保持如此高度的統一性。此外,這首詩位於整本聖經的核心,以神的話語為主題。從詩中可以發現詩人對神話語的摯愛及神藉著話語賜下的豐盛祝福,領悟到在聖徒的生活中,神的話語佔據何等重要的地位。第8節「求你總不要丟棄我」一句並非指神已遺棄詩人,而是懇切祈求神常同在並施保守。在彌漫罪惡的人世,遵行神的話語並非易事。神在賜人律法時,藉著律法提示遵行的方法。人卻沒有能力完全遵守律法,惟有憑藉神的恩典才能做到。

反省:

我們有多重視神的話語?我們花多少時間在閱讀神話語之上?我們又可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謹守遵行神話語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