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4 月2 日 – 交出生命主權

文:梁靄庭牧師

人能夠把生命主權交給神,
降服在神的旨意當中,甘心樂意接受神的差遣,
生命為他人而活,是好得無比的福分。

太廿17 ~ 19
17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
19 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經文淺釋

本章節是〈馬太福音〉第三次記載耶穌預言自己將要受難及受死。當時耶穌已與門徒走上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受難的日子逐漸迫近。耶穌特意把門徒帶到一邊,只向他們詳述將要受難的具體內容。今次耶穌的預言也提及外邦人,並詳述過程中自己會被他們戲弄、鞭打及釘在十架上。值得留意的是,〈馬太福音〉在這裏強調耶穌是「被交給」(be delivered)祭司長、文士以及外邦人,祂沒有逃避將要面對的死亡,因祂要完成天父在祂身上的旨意。然而,這不是終局,因為耶穌「要復活」(be raised)。耶穌主動交出生命主權,順服天父對世人的救世行動,讓人藉著自己的犧牲得享新生命。


思想問題

主耶穌甘願交出自己的生命主權,毫不畏懼地走上十架路,成就天父的旨意。面對主耶穌對世人的愛,我們可怎樣回應?我們的生命有甚麼地方能為神所用,不至辜負主耶穌對我們的大愛?



慈愛的天父,
我們滿心感謝的來到祢跟前,感謝祢施恩憐憫,藉著主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釘身受死,讓我們能從罪中得釋放,得享新的生命。求祢堅固我們的信心,被主耶穌的大愛所激勵,甘心樂意交出生命主權,生命為祢所用,活出祢所應許豐盛的生命。
禱告乃奉耶穌基督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