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 月19 日 我受夠了!……我受夠了?

文:林藝環牧師

在我們想到不能接受及不想原諒的人時,求祢助我們先聯想到祢在十架上的畫面。

耶卅一31 ~ 34

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2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經文淺釋

正當猶大陷於大災難之際(耶卅4 ~ 7),耶利米發出希望與安慰的信息,這經文是信息的核心。先知向神的子民(包括已滅亡的北國以色列家)宣告神對他們的應許:將來神要與他們另立新約,與摩西律法之約有別(出十九~廿四),因神子民違背律法規定,敬拜假神偶像,彷如行淫的妻子。雖然如此,自比丈夫的神,卻沒有離棄他們,反而與之另立新約,給他們一個悔改的機會。新約不再是律法規條,而是放在子民心中的神的旨意,叫人銘記和從心裏遵行,「心」是知識、情感和意志的人格總和,故此神的旨意要塑造人的生命品格。因神與其子民直接建立關係,所有子民可對神有直接和個人的認識,不再需要中間人(如先知、祭司)。這新約的基礎,並非人的行為而是神赦罪的恩典。


思想問題


一、為何神堅持要讓曾背棄祂的人仍作自己的子民呢?
二、我們可有讓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上呢?我們對神的認識有多少呢?



禱文


主耶穌基督啊!在我們想到不能接受及不想原諒的人時,求祢助我們先聯想到祢在十架上的畫面,也讓我們聽到祢被人鞭打和受釘傷時的呼喊聲,好叫我們不讓心中的傷口腐蝕心靈,賜我們能力去忘記,更賜我們勇氣去寬恕,奉主耶穌的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