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外的敬虔] 3 月18 日 堅決地做「在前的」

文:潘耀倫牧師

只有在前而又堅持在前的人,才有機會在承受那無可逃避的逼迫的過程中,經驗到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的福氣。

可十29 ~ 34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
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32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經文淺釋

耶穌的言論乃是對彼得的話(第28 節)的回應。早在三31 ~35,耶穌已為神國的親屬關係下了定義,「遵行神旨意」就是進神國的條件。第29 及30 節最明顯的分別──父親──正說明第 30 節所指的是神的國度,因此「在今世得百倍」顯然是發生在這屬靈社群裏的事。這屬靈社群既置身於蒙賜福和受逼迫的張力之中,也置身於今世和來世的張力之中。在世上最微末的,在神的國裏卻為首;在世上為首的,在神的國裏卻被列於末後(甚至是不能進神國)。因此,耶路撒冷這大城竟成了耶穌被殺害之地,而猶太人及外邦人的領袖均參與殺害。但最終發言權屬於神,祂要使耶穌從死人中復活。第31 節對屬神的人也有提醒:即使是事事爭先如彼得,也要重重跌一跤。


思想問題


一、經文透露了神國哪方面的特質?當你活在今世,能察覺神國的運作嗎?
二、猶太人或外邦人的領袖都犯了大錯;門徒之首也跌了一跤。今天,我們要怎樣行,才可以穩妥、忠誠地跟從主呢?



禱文


「生命之主,願祢作王,榮耀都歸於祢!使我莫忘祢荊棘冕,領我到髑髏地。」親愛的天父,在蒙福與受禍的張力中,在今世與來世的張力中,求祢助我制服人性,堅定不移地唱著這首歌,牢記祢的愛子犧牲的愛,為三一真神的榮耀獻上我自己。奉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