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4月19日, 2018

新約經卷:約壹一1~二2  週四
約壹一1~二2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1: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1: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1: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
2:1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淺釋

神就是「光」,屬神的人就要「行在光明」之中。這光明正是復活節重要的信息,正如上兩個禮拜之十四日的「光明之路」的默想,就是強調耶穌帶領門徒行走光明之路。「行在光明」的生命,是「與神有團契」,即是與神生命有結連的關係,這關係是活潑和有動力的。既然與神有這樣的屬靈關係,就絕不可能再活在幽暗之中,他必須「認自己的罪」,並求神「赦免我們的罪」,徹底地與捆綁自己的罪一刀兩斷。若否定自己的罪或掩飾,這只不過是繼續「欺騙自己」和「說謊」。
耶穌基督釋放和赦罪之恩,是給予每一位願意不再在虛假和謊言中生活的人;祂是為普天下人的罪而付上贖價,故此每一位願意接受救恩的人,都可以向罪的權勢說「不」,這說「不」的力量就是來自中保耶穌基督。

反省

什麼隱藏的幽暗仍然困擾著我們?請在神面前求力量去認罪悔罪和離罪,並且盡快尋求牧養,以致得到牧者及屬靈肢體的同行和禱告,一起克勝惡者的攻擊。

代禱:青年及長者團契
  1. 4月1日開始,是一連七個禮拜的復活節期,請為青年團的小組組長祈禱,求上主保守他們,並賜他們智慧,能帶領組員珍惜饑饉月屬靈操練的成果,以喜樂及警醒的心,繼續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
  2. 請為長者團隊肢體祈禱:四月天氣乍暖還寒,身體機能稍遜的長者容易發病,特別需要主內肢體的關懷,求上主保守長者團隊的肢體懂得多互相關懷、鼓勵,彼此堅振同行信仰路,活出對主耶穌的真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