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6月 21日

靈閱:加二15~21 週五

2: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2: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2:1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裏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2:1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2: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 神活著。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21 我不廢掉 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淺釋: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5節)︰保羅刻意站在猶太信徒的角度來闡述,故以「我們」作句子開首的表達。保羅這樣的說法目的是希望能更有力地說服猶太信徒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不論是猶太人/外邦人,人稱義並不是由於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基督難道是叫人犯罪的嗎」(17節)︰原文的意思是指,難道基督是在教唆人犯罪(abettor of sin)/難道基督是令人犯罪的使者(agent of sin)嗎?保羅當然對此予以否定。原因是有關結論所以出現,是由於錯誤的推論(若人因基督而廢掉律法,便是受基督所教唆而去犯罪)。保羅強烈地表示這推論是錯誤的,並指出真相是,向律法死,「叫我可以向神活著」(19節);簡言之,惟有不再認為人能透過律法而稱義(向律法死),才能真正經歷那由基督為世人捨命而來的莫大恩典(21節)。

反省:

保羅並沒有否定律法的重要。他只是否定人若以為能透過固守律法而得以稱義這想法。保羅這說法目的是要強調:人惟有透過基督為世人捨命的恩典才可以得救。請思想,你今天是如何看待基督付重價為我們成就的恩典呢?你又有否誤以為得著這恩典後,便不用再尊重固有的律法?

代禱:《代禱的邀約》── 傳道人及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