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1月10日, 2019

福音書:路二十27~40 週日
路二十27~40

20:27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有幾個來問耶穌說:
20:28 「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
20:29 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
20:30 第二個、第三個也娶過她;
20:31 那七個人都娶過她,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
20:32 後來婦人也死了。
20:33 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20:34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
20:35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裏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20:36 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
20:37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
20:38 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
20:39 有幾個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
20:40 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甚麼。

淺釋

人死後能夠復活與否,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爭持不下的論題。耶穌認同復活之說,撒都該人引用律法書的吩咐指出,同住兄弟若沒有兒子死了,他的兄弟有責任娶婦人為妻,把生下來的長子歸在死者名下(參申廿五5~10)。撒都該人借此提出了一個倫理上的難題:假若兄弟七人先後都娶過婦人為妻,當他們都死了而又都復活的時候,婦人究竟屬哪個人的妻子呢?他們的意思無非要論證,連摩西也不相信有死人復活之事,否則他怎會這樣立法呢?
撒都該人對「復活」的理解,是「死過翻生」(resuscitation)的意思,與耶穌所言「復活」(resurrection)完全是兩回事。「翻生」了仍然會再死,因為翻生了的身體仍然是那個會衰殘的身體;而耶穌所說的「復活」,擁有的是榮耀的身體,不能再死,像天使一樣,不必再有嫁娶。那麼,復活且不會再死的生命在哪裏尋呢?耶穌指出,不是在這個世代,而是在「那要來的世代」,就是由神親自掌權的世代。屬神的人都是向神交出生命主權的人,他們的靈性生命與神永久結連,於是不會再死。因此耶穌進一步指出,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選擇人與離棄神,就是生與死的分野。

反省

若「復活」的生命首要是向神交出生命主權,請自行檢察,你已把生命主權交給神了嗎?抑或仍是肉體為王?

代禱:天國拓展
  • 主理主教德亞瑟博士(Presiding Bishop Dr Doug Beacham) 在10月27日向香港五旬節聖潔會三個區會的傳道同工分享了「興起2033」(Arise 2033)在美國本土及世界各地的目標和實踐進度,而香港五旬節聖潔會在未來日子也會盡力配合。求神激發世界各地五旬節聖潔會的領袖,給他們異象、熱心、智慧和魄力,好能發動弟兄姊妹全情投入地實踐這宏大的福音異象。
  • 「未得之民」(UUPG——Unengaged and Unreached People Groups)是廣為人知的宣教術語,其定義則為:「一個尚未建立起能向內部人民傳福音的本土化基督徒團體的群體。」按此定義,「未得之民」多是「沒有活潑的教會,沒有當地的屬靈領袖,沒有自己語言的聖經,也沒有福音資源」的。要向他們傳福音,需要龐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求神供應和呼召祂的工人,使福音得以遍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