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作僕人的,你們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6 不要只在人的眼前這樣做,像僅是討人的喜歡,而是作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神的旨意,
6:7 甘心服侍,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
6:8 因為知道每個人所做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都必按所做的從主得到賞賜。
6:9 作主人的,你們待僕人也是一樣,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在天上同有一位主,他並不偏待人。
繼妻子與丈夫、子女與父母之後,保羅就著羅馬社會上第三組最基本的人倫關係向主內的弟兄姊妹作出勸勉,就是僕人與主人。基於「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的大原則,僕人對肉身的主人順服,並不是因為在社會制度自己處於沒有身分、沒有地位、沒有自由等不利的條件下,因為懼怕戰兢,於是惟有「揸頸就命」,反而是因為他們在基督裏已得著自由,於是運用自由來選擇聽從與服侍,而且認定在地上忠誠地服侍肉身的主人,在屬靈上等於服侍基督。僕人的眼光也不在世上的賞賜,而是「從主得到賞賜」。同理,身為信主的僕人肉身的主人的,雖然無須放棄作主人的權利,卻不會一味「靠嚇」,仗勢欺人,因為知道自己在天上的主面前,也有僕人的身分,於是肉身的僕人對他們而言,除了社會制度所賦予的主僕關係,還多添了天上的主所賦予的夥伴關係。
為甚麼保羅對僕人就作出詳盡的勸勉,對主人就只有三言兩語呢?到底「彼此順服」這指導性原則,為僕人與是主人帶來更大的挑戰?在保羅的教導裏,基督信仰並沒有為人帶來社會上身分的轉變,但它能對社會造成改變嗎?
慈悲的父神,祢將世界交予人照管,任憑人運用自由建立社會制度,數千年的人類文明足教我們明白到:任何社會制度皆不完善,無法遏止人類的敗壞。求聖靈常常提醒我們:耶穌基督已重新定義了我們彼此的關係,倘若我們有一刻忘記了天上的主,便必定無從活出與身邊的肢體彼此順服的關係,也勢必喪失在世人面前見證信仰的機會。求聖靈每時每刻扶持、加力。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