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二57~59(和修版)
12: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判斷甚麼是合理的呢?
12:58 你同告你的冤家去見官,還在路上,要盡力跟他和解,免得他拉你到法官面前,法官把你交給法警,法警把你下在監裏。
12:59 我告訴你,就是最後一小文錢還沒有還清,你也絕不能從那裏出來。」
淺釋
承接上文耶穌指責假冒為善的人對人的「論斷」,耶穌在這裏進一步指出,人更需要對時勢作出正確的「判斷」。經文一開始以反問句,指責人不「判斷」自己甚麼是「合理」。「判斷」帶有審判的意思,「合理」原文是公義,就是遵行神的話語,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經文中的「你」指欠債人,「冤家」指債主。欠債人在被債主告上法庭,面對審判之前,若曉得連「一小文錢」都還清,自然可以免於牢獄之苦。「還在路上」的意象,呼應耶穌這時正是在朝向耶路撒冷的路上,呼召神的子民悔改回轉。人當覺醒生命的光景,趁著審判未來臨之先,審時度勢,採取即時的行動,悔改歸向神,並跟從耶穌,以免審判臨到而自絕於救恩之外。
默想/祈禱
神已差遣主耶穌來,在十架上成就了救恩,徹底地把我們從黑暗的權勢中拯救過來。弟兄姊妹,我們都如故事中的欠債人「還在路上」,即是仍有回轉的可能,只要我們回轉歸向基督,依靠祂的大能大力,罪必不能把人奴役和綑綁。此刻向耶穌基督陳明我們的罪,並依靠基督的大能與纏繞着我們的罪一刀兩斷,為要得着父神為人預備的豐盛救恩。
禱文
慈悲仁愛的天父,感激祢救贖深恩,叫我們藉主耶穌基督,恢復神兒女身份,並得享祢賜下的救恩。祈求祢賜我們屬靈的眼目,叫我們不要只做表面功夫,乃是生命徹底被基督所掌管。祈求聖靈引領,叫我們懂得審時度勢,把握生命重整的契機,全心歸向你,領受從祢而來的生命之恩。禱告奉恩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