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32:5-7
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
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裏。
7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
淺釋/分享
在經文第5節,詩人用了三個詞來形容自己的罪:第一,「罪」在原文就是活不出神話語的教導,該做的沒有去做,不該做的卻去做。神固然比詩人更清楚詩人的罪,不過詩人陳述己罪的過程幫助自己認清自己整個生命總是不達標。第二,「惡」是指偏離標準的行爲。詩人做了錯事,就算可以掩蓋不讓人揭發,但這些惡行在神面前根本無所遁形。最後,「過犯」是指故意「踩過界」,去挑撥與神的關係。這些讓他既對自己的光景感到不滿,又擔心如此下去別人會怎樣看待他,更知道自己瞞不過神。在這長期面對神、人和自己都心虛的情況下,陷在罪中成爲了詩人的壓力,像快將決堤的洪水。因此,祂呼求神的赦免,有如泄洪的水壩,將詩人從壓力中釋放。
第6節提及「大水泛溢的時候」,帶出人應該把握認罪的時機,不要等到自己被罪淹沒。雖然神赦罪的恩典浩大,但人不應該認爲神奉旨會赦免自己,甚至濫用此作爲自己犯罪的理由。雖然將自己的罪一一數出來看似是詩人靈性生命的一個污點。不過,其實能認清己罪並在神面前認罪,是靈命更新的轉捩點。而能夠蒙神拯救和保護,是罪人的生命得以喜樂的開端。
禱文
親愛的父神,感謝祢浩大的恩典,在我們願意回轉的時候,祢總扶持我們。我們很多時候都軟弱,但願祢憐憫我們,幫助我們擺脫罪的捆綁,使我們在祢裏面活得輕省和自由。我們如此禱告,是奉靠主耶穌基督的名字,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