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 [格外的敬虔] 馬太福音廿六26 ~ 30(和修版)- 2026年4月2日

    為你而捨,立新約的愛

    撰寫:周瑞群牧師(永光區會)

    馬太福音廿六26 ~ 30(和修版)

    26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
    27 他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8 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9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與你們同喝新的那日子。」
    30 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經文淺釋

    太廿六26 ~ 30 記載了耶穌在被賣前夜,與門徒一同守逾越節,並設立聖餐的重要時刻。這段經文不僅揭示了救恩的核心,也顯明了主對門徒、對世人深切而捨己的愛。

    第26 節,耶穌拿起餅,祝謝、擘開、遞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這句話清楚表明,耶穌即將把自己完全獻上。餅原是日常之物,卻在主的祝謝中成為生命的象徵,預表祂的身體將為世人捨去。

    接著,耶穌拿起杯,說這是「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裏強調了新約的建立,不再是靠律法與獻祭,而是靠耶穌一次完全的犧牲。祂的血不是為自己流,而是為「許多人」,為一切願意相信、接受的人而流。

    第29 節,耶穌提到將來在天父的國裏再與門徒一同喝新的葡萄汁,這不僅是離別前的安慰,更是對將來榮耀復活與天國筵席的盼望。最後,他們唱詩後往橄欖山去,耶穌正一步步走向十字架,毫不退縮。

    思想問題

    受洗的肢體們,當你領受聖餐時,是否意識到這是主為你個人所付上的代價?未受洗的肢體們,當你看見餅和杯,請思想:這不是遙遠的故事,而是耶穌為你個人付上的代價。你是否願意以信心回應這份愛,走向與神立約、委身跟隨的生命?

    你是否願意在生活中回應這份捨己的愛,以感恩和順服來跟隨主?

    文章分享

    太廿六26 ~ 30 讓我們看見一位明知前路是苦難,卻依然選擇愛的主。就在即將被出賣、被釘十字架之前,耶穌沒有為自己憂愁,反而專注於門徒,專注於把救恩清楚地交託給他們。

    耶穌擘開的餅,象徵祂即將破碎的身體;遞出的杯,象徵祂即將流出的寶血。這不是被迫的犧牲,而是甘心的奉獻。祂知道十字架的痛苦,卻仍然選擇順服天父的旨意,為世人開一條得救的道路。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在面對痛苦和挑戰時選擇逃避,甚至質疑神的愛。但耶穌在這段經文中向我們顯明:真正的愛,是在最黑暗的時刻,仍然選擇付出。聖餐提醒我們,救恩不是廉價的,而是用主的生命換來的。

    我記得自己剛開始領聖餐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特別的感受,只覺得那是教會中一個固定、熟悉的儀式。直到有一次,我正處在人生的低谷,內心充滿感情上的迷茫與無力。

    那一次領聖餐時,當聽見牧者重複耶穌的話:「這是為你捨的身體,這是為你流的血」,我忽然意識到,這個「你」並不是一個抽象的群體,而是清楚地指向我自己。就在那一刻,我第一次深刻明白,耶穌早已看見我的軟弱與破碎,卻仍然選擇為我走上十字架。

    那天,我流著淚領受餅和杯,心裏卻被一種從未經歷過的平安所充滿。我明白了,自己並不需要先變得完全,才能來到神面前;恰恰相反,正是因為耶穌已經為我付上了代價,我才有力量重新站起來。

    從那以後,聖餐對我而言不再只是記念過去的一項禮儀,而成了一次次溫柔卻堅定的提醒──提醒我:無論人生多麼動盪,我的生命已經被主的愛緊緊托住。這份真實的經歷,也推動我在宣教的服事中,更認真、更謙卑地回應神的託付。

    耶穌提到將來在父的國裏再相聚,給了我們極大的盼望。今天的聖餐,不只是回顧過去,更是指向將來──那一天,我們要與主面對面,在榮耀中一同歡慶。這盼望使我們在軟弱中仍然堅持,在黑暗中仍然仰望。

    主最後與門徒一同唱詩,走向橄欖山。這是信心的腳步,也是愛的行動。祂沒有逃離,而是勇敢前行。這樣的主,值得我們用一生去跟隨。

    禱文

    慈愛的主耶穌,
    感謝祢為我們捨身流血,立下新的約,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每當我們領受餅和杯時,求祢幫助我們不只是記念,更是回應。

    求祢賜給我們感恩的心,使我們在生活中活出被赦免之人的樣式;也求祢引導我們,在軟弱時仍緊緊跟隨祢,盼望將來在祢國度裏與祢一同坐席。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 [格外的敬虔] 馬太福音廿六6 ~ 13(和修版)- 2026年4月1日

    為屬靈經驗不斷充值

    撰寫:潘耀倫牧師(永光區會)

    馬太福音廿六6 ~ 13(和修版)

    6 耶穌在伯大尼的痲瘋病人西門家裏,
    7 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 門徒看見就很不高興,說:「何必這樣浪費呢!
    9 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 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11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是你們不常有我。
    12 她把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準備的。
    13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來記念她。」

    經文淺釋

    這段經文充滿對立:記名與匿名、貴重與窮人、枉費與值得,還有被責難與被傳誦。第8 節交代門徒「很不高興」,襯托出那「浪費」的不合理性;門徒的反應其實很合乎耶穌先前的教導(太十九16 ~ 30;廿五31 ~ 46),律法也有言「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申十五11),對於上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賙濟窮人更是當行的善事。但「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第10 節)顯然為門徒的反應作了負評,因為「你們不常有我」才是重點。但看這女人,她膏耶穌可能純粹出於尊敬,到底她所做的事,何以值得永遠被記念?考究猶太傳統,有兩個與這段經文相關的場合會用上膏油:一、把膏油澆在頭上可以是膏立君王或祭司的禮儀行動,一般是由先知執行;二、為埋葬死人。如今,這兩件事都由這女人代勞。耶穌在太廿六2作出被釘十字架的預言,祂極可能無法獲得猶太人高度重視的、妥善的安葬。主耶穌為這女人那出於敬意的行動賦予更重大的意義,並稱它為「一件美事」。

    思想問題

    一件事件或一個行動,可以隨著日子而添上多重意義。回看你靈命成長的歲月,有哪件事或哪些事,哪個行動或哪些行動,已隨著日子而變得意義豐富呢?

    文章分享

    我認為那女人當時不可能已確定「耶穌是基督」及知道主耶穌將會面對死亡,但作為福音書的讀者,我相信那些都是主耶穌看見的意義,也是我讀到的信息。

    年過半百,經歷生離死別的機會大大提高。在記念基督的死的節期,以下是一番自然不過的聯想。

    誰都只有一位生身的母親,我亦只經歷過一次生母離世,但這經驗對我而言是決定性的。在那段日子,最深刻的學習有二:第一,千萬不要企圖以「放下重擔」來安慰失去至親的人,一則他未必想「放下」,二則他未必視照顧親人為「重擔」。第二,在與母親告別的時候,我立定了一個前所未有地積極的志向:求主幫助我把母親的優點在自己身上活出來。這兩點,可算是媽媽離世帶給我的第一重意義。

    過了一些日子,我不時因為嗅到「隔離飯香」而想起媽媽所造的飯,又因為天起了涼風而想起媽媽「要著多件衫」的叮囑。我便想:這些思念是愛,而愛將不會止息。那麼我要怎麼辦?於是我又向天父祈禱:「天父,當天刮起涼風,我要致電爸爸說:『批皮仔,翻風啦,要著多件衫。』」這是第二重意義。

    又過了好幾年,身邊一位弟兄的母親意外離世。我已受按為牧師多時,關懷、牧養是分內之事,便約見弟兄一家。我清楚自己的任務:不用深思要說甚麼安慰話,也不用籌算怎樣做才會有牧養果效,一切都是聖靈的工作。人類的經驗是共通的,我找了當年為媽媽的追思禮拜寫的一首歌送給他們。詩歌創作本身有賴聖靈的感動,而給我帶來安慰的聖靈,也給弟兄一家帶來安慰。這是第三重意義,但故事還有待發展。

    與母親分離是一件獨立事件,於我而言,卻仍隨著日子不斷增添意義,為我的生命帶來改變,甚至能惠及他人。主耶穌基督是最強大的生命,祂的死亡(與復活),仍不斷為眾多人的生命增添意義,造成改變。

    禱文

    親愛的天父:我們操練,不過是為了更能活出基督的樣式,做一個能榮耀祢名,能對人有益的人而已。大齋期已來到尾聲,但我們在這段日子付上的一切代價,卻會在祢的恩典中,不斷為我們的人生添上意義。我們向祢獻上衷心的感謝。
    祈禱乃奉主耶穌基督聖名。阿們!

  • [格外的敬虔] 馬太福音廿二34 ~ 40(和修版)- 2026年3月31日

    我可以為神去到「幾盡」?

    撰寫:黎紫婷牧師(香港區會)

    馬太福音廿二34 ~ 40(和修版)

    34 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在一起。
    35 其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
    36「老師,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
    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38 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
    39 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
    40 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

    經文淺釋

    在這場看似神學辯論的交鋒中,耶穌巧妙地將話題從「哪條律法誡命最重要」的學術問題,轉向了「信仰生命的核心是甚麼」的根本問題。猶太拉比們將摩西律法整理歸納出613條誡命,他們希望耶穌選邊站,從而引發爭議。但耶穌的回答完全跳出了他們的框架,耶穌並沒有從眾多誡命中選出一條,而是重新定義了律法的核心與總綱。

    第一且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耶穌引用了猶太經文中最常背誦的段落作為回答:「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六4 ~ 5)。最大的誡命是整個人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地去愛神。第二就是「要愛人如己」,這誡命與第一條誡命具相同性質,是愛神的自然呈現與行動實踐。

    耶穌總結了全部律法和先知的教導,都建立在「愛神」與「愛人」這兩大基礎之上。祂在這裏所提出的並不是一條新的律法,而是將信仰從外在行為的規範轉向內在關係的呈現。一切誡命律例的核心與總綱都連繫於「愛」。

    思想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如何表達「盡心、盡性、盡意愛神」?這如何影響我們的優先次序與時間分配?
    我們的服事與人際互動(包括家庭、職場、教會)是出於責任與規範,還是出於從神而來的愛與關懷?

    文章分享

    這裏所提及的「盡」讓我想起曾經聽過的一篇道:我可以為神去到「幾盡」?大概意思是說我們愛神、跟隨神可以到哪一個地步?就如那位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到耶穌身旁的女人,她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這個在其他人眼中看為枉費的行動,卻被耶穌稱讚那是一件「美」事。是那位女人盡她所能為耶穌所做的,表達了她對耶穌的愛,她願意為耶穌付上代價,毫無保留的為耶穌擺上。「盡」所表達的就是竭盡所能、願意付上代價、毫無保留地表達對神的愛。

    在經文中,耶穌並沒有否定遵守誡命的行動,只是那沒有內在生命的行為就產生很大的問題。律法師可算是遵守誡命的典範,他們從小就熟讀律法書,甚至嚴守613 條誡命,也算是竭盡所能。但這些宗教領袖卻被耶穌稱為「假冒為善」的人,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傳統」的(可七8)。正如耶穌所強調的,是要人尋回信仰生命的重心──愛的關係,而非徒有宗教的外在行為。

    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教導:「我若能說人間的方言,甚至天使的語言,卻沒有愛,我就成為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的能力,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齊備的信心,使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了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財產救濟窮人,又犧牲自己的身體讓人誇讚,卻沒有愛,仍然對我無益。」(林前十三1 ~ 3)即使盡上所有,若沒有愛的話也算不得甚麼。

    過去一年我透過機構認識了一些基層家庭,並有機會邀請他們到教會參與活動。有次一位單親媽媽表示因家裏有事當天未能參與活動,細問之下得知她家廁所滲水,業主不予理會,她不知如何是好。雖然我對滲水維修一竅不通,但當聽到那刻心裏充滿憐恤,便告訴她待活動後可以到她家裏看看情況,我們可以盡力幫忙。誰知那位媽媽表示很感謝及感動,更願意當刻與女兒一起到來參與活動。其後,神更感動一位弟兄願意一起回應這家庭的需要。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我們需要歸回愛的源頭!不是我們做得夠好才換來神的愛,而是當我們還是軟弱、不完全的時候,神的愛就藉著耶穌基督向我們顯明了。惟有我們在神的愛裏,「愛神」與「愛人」的生命就不再是沉重的責任與規範,而是愛的回應,願意付上代價、毫無保留地回應神的愛。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是愛的源頭,也是生命的源頭。感謝祢藉主耶穌基督來到人世間,叫我們經歷祢的愛,又叫我們能倚靠祢,活出愛的大能。求祢幫助我們毫無保留地為祢獻上自己的一切,甘心樂意地付上代價,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阿們!

  • [格外的敬虔] 馬太福音廿一12 ~ 17(和修版)- 2026年3月30日

    「習以為常」還是「不以為然」?

    撰寫:林藝環牧師(永光區會)

    馬太福音廿一12 ~ 17(和修版)

    12 耶穌進了聖殿,趕出聖殿裏所有在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
    13 對他們說:「經上記著:『我的殿要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
    14 在聖殿裏有盲人和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
    15 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聖殿裏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之子!」就很生氣,
    16 對他說:「這些人所喊的,你聽到了嗎?」耶穌對他們說:「聽到了。經上說:『你藉孩童和吃奶的口發出完全的讚美』,你們沒有念過嗎?」
    17 於是他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裏過夜。

    經文淺釋

    馬太用這短短六節經文,記載了三件互為緊扣的事件,簡單地鋪排了耶穌闖進了宗教領袖的基地──聖殿,並作出抗議的行為,彷彿表示耶穌要作出「埋身」的宣戰,耶穌直接指出宗教領袖們利慾薰心,將原本是方便外地朝聖者兌換聖殿銀幣及購買祭品的外邦人院,變成為他們謀取暴利的賊窩,隨意操縱價格,建立了一個龐大的「宗教生意」,祭司長、聖職人員及其家屬,都靠這買賣活動取利。耶穌試圖撥亂反正,進行清理聖殿的示威行動,不但直接衝擊這腐敗的制度,更應驗了先知關於彌賽亞預言( 賽五六7、亞十四21)。及後,耶穌隨即醫治盲人和瘸子,盡顯祂的憐憫心懷。然而,耶穌所行的兩件事,發生在神與人同在的聖殿中,正好回應了先知彌迦所言──神向人所要的是甚麼呢?豈非是「行公義、好憐憫」(參彌六8)嗎?最後一件事,是小孩子在聖殿發出讚頌耶穌的呼喊,直接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為何經文強調「小孩子」呢?「小孩子」代表那些擁有純真的心和認同耶穌行徑的人,他們洞悉了耶穌的身分,而作出自然的反應。耶穌以詩八2 來諷刺祭司和文士,他們已失去了小孩子的屬靈觸覺,只有行禮如儀的宗教儀式,未能活出真正的靈性生命!

    思想問題

    神要求祂的子民在世「行公義、好憐憫」,在正常生活中,我們如何實踐出來呢?在我們的腦海中,可有浮現甚麼正面或負面的例子呢?

    聖殿中買賣的腐朽情況,乃是當時以色列人「習以為常」的事情,耶穌卻不以為然。在我們的生活中,又可有同樣已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在主耶穌基督眼中卻實在「不以為然」的呢?

    文章分享

    我自年青時,對海外短宣活動的觀感是頗為負面的,也許自己年少時經常去野外露營,上山下海的苦頭吃得不少,而當時的短宣宣傳常強調「吃苦」的經驗,加上大多數活動都是「搶」了當地教會可做的佈道工作,大有「做show」的意味。事實上,若由當地教會做街佈或佈道會,不單不用傳譯,當地信徒又了解自己本地的文化傳統,效果必然更佳!但當我開始負責拓展泰北地區的福音工作,卻留意到有不少頗具規模及設施完備的教會,尤其是座落在泰北巿區的教會,大多教會的人數都是寥寥可數!

    也許泰北這地區,在海外基督徒眼裏充斥著難民和貧窮無依的孩童,他們的生活和福音需要,激發了弟兄姊妹憐恤的心,捐款便接踵而來,以致這些「習以為常」地靠接受捐款維生的教會,漸漸失去發展的動力,只是每年有數月忙於「接待」短宣隊伍,讓他們舉辦一些慈惠及佈道工作,甚至向其他教會借會友來充撐聚會場面,要給來賓感覺良好!這種門面功夫,對於一直不思進取的受助教會及機構而言,已成了「習以為常」的工作,我對此實在「不以為然」,矢志要抗衡此等濫用他人「憐恤」之心的情況,決意維護教會的「公義」。雖然深知憑一己之力,未必能扭轉當地的陋習,但我只希望能在當地建立一隊真正實行「行公義、好憐恤」的團隊,結連當地做實事的教會和機構,共同推動建立正確的宣教文化及傳統,其中包括差出我們的短宣隊去負責一些當地教會未有能力去做的事工,如教授當地同工運用桌遊、家居/汽車維修技能、推拿/拉筋/蒸油或福音魔術等去開拓福音平台,又在聖誕節期間,進入公立學校作佈道活動等。另一方面,又委派我們的宣教士去核實有哪些教會或機構值得支持,探討彼此合作的可行性。事實上,泰北仍有不少本土的傳道人仍是以一顆真誠和委身的心志去服事神的,只是作為海外的宣教者,必須有足夠的智慧去辨別而已。

    禱文

    主聖靈,祈求祢開啟及加力給我們,勇於以「不以為然」的行動,去回應「習以為常」的事情。求祢加添我們能力去推動或改變,即使要跳出自己的「安舒區」,亦要努力去按主耶穌基督的教導而行。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

  • [格外的敬虔] 馬太福音廿一1 ~ 11(和修版)- 2026年3月29日

    溫柔謙卑的主

    撰寫:張偉怡牧師(永光區會)

    馬太福音廿一1 ~ 11(和修版)

    1 耶穌和門徒快到耶路撒冷,進了橄欖山的伯法其時,打發兩個門徒,
    2 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裏去,會立刻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裏,還有驢駒同在一處,解開牠們,牽到我這裏來。
    3 若有人對你們說甚麼,你們就說:『主要用牠們。』那人會立刻讓你們牽來。」
    4 這事發生是要應驗先知所說的話:
    5「要對錫安的兒女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謙和地騎著驢,騎著小驢—驢的駒子。」
    6 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做,
    7 牽了驢和驢駒來,把他們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
    8 許許多多的人把自己的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
    9 前呼後擁的人群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之子!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至高無上的,和散那!」
    10 耶穌進了耶路撒冷,全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
    11 眾人說:「這是從加利利的拿撒勒來的先知耶穌。」

    經文淺釋

    〈馬太福音〉第廿一章揭開了耶穌進入受苦之路的序幕,祂將要騎驢進城是應驗舊約的預言(亞九9),表明祂是猶太人所期待的彌賽亞。當時打勝仗的戰士都會騎著戰馬入城,象徵得勝取決於強大的軍事力量,但地上的爭戰只會帶來痛苦和仇恨,耶穌說祂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祂要發動的不是眼見的血氣之爭,而是一場眼看不見的屬靈爭戰,是以公義、和平、仁愛,為人捨命來建立「神的國度」。祂選擇騎小驢,以溫柔謙卑的形象進入耶路撒冷,當時沒有人能想像到彌賽亞的得勝之路是一條要通過苦難、屈辱的路。「溫柔」原文字根是形容野馬被馴服後的狀態,在此引申為耶穌紆尊降卑,祂有能力而不濫用,甘願順服父神的主權,配合父神的救贖計劃,騎著驢表示祂有別於世界的王,祂手無寸鐵,在關乎人類生與死的屬靈爭戰中,被罵不還口,被打不還手,以和平的、非武力的方式對人進行救贖。當時群眾稱耶穌為先知,是他們的君王,期待祂帶領他們脫離外邦的壓制,根本不清楚耶穌真正的使命。

    思想問題

    主耶穌以和平、仁愛來統領祂的國度,拒絕用血氣的方式去爭戰,以免破壞了祂來到世上的使命。我們在甚麼事情上,較容易以血氣的方式去回應?祈求主幫助我們待人處世放下以血氣行事,選擇以靈性主導生命。

    文章分享

    當我撰寫這篇文章時,正值發生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整個社會充滿哀愁的時期。火災發生當晚,我與同工、幾位肢體到達現場,看到七幢大廈火光熊熊,有部分災民在廣福邨商場平台凝望著被燒的家園,有部分在借用作為臨時支援中心的學校、體育館尋找失去聯絡的親人,大家的內心都感到極悲痛、無助。當晚來自各方的市民行動非常迅速,災民所需用的物資源源不絕地運送到來,當下我們所能做的十分有限,只能默默陪伴,盼望在這令人心寒的晚上,在一片哀痛中,給災民一點支持、安慰。

    災難發生後,傳媒不斷揭露造成災禍背後種種的因素,其中涉及人的貪婪、詭詐,不公不義的惡行、漠視居民表達的訴求,許許多多不負責任的行為……人心確實比萬物都詭詐,在罪惡的牽連下,使無辜的受害者承受沉痛的打擊,除了須要解決基本生活所需,重新建立家園,更重要的是傷痛的心靈須要被醫治,相信要經歷十分漫長的過程,才能有力量克服內心的恐懼,有勇氣面對新的生活。

    地上的爭戰都是為了得到金錢利益、權力,滿足個人的慾望,罪帶來的破壞力一發不可收拾,造成令人難以磨滅的痛苦及傷痕。

    主耶穌在不公不義的人間制度下,以無條件的愛犧牲自己的性命,讓人覺醒,惟有以仁愛、公義、和平建立的國度,才能讓人享受真正的平安。我們跟隨的是一位溫柔謙卑的主,也奉祂的差遣傳揚使人和平的福音,深願我們效法主,把主的愛在世間彰顯,在不同的人生角色上忠心地承擔神給我們的使命,不偏不倚地遵從神的教導而行,在神的國度中彼此守望同行。祈求主耶穌賜我們智慧、力量作和平之子,「在絕望之處播下盼望,在幽暗之處播下光明。」

    禱文

    慈愛的主耶穌基督,我們感謝讚美祢!祢降服父神的旨意,甘願降卑,以愛建立仁義、和平的國度。祈求祢幫助我們活出祢的生命樣式,宣揚祢救贖的恩典,以愛與人同行,使受傷的心靈得醫治,失去盼望的人重獲生命的意義。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