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5日, 2021

舊約書卷選讀:伯十1~7(和修版) 週五

伯十1~7(和修版)

10:1 「我厭惡自己的性命,任由我述說自己的苦情;因心裏苦惱,我要說話。
10:2 我對神說,不要定我有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
10:3 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事你以為美嗎?
10:4 你的眼豈是肉眼?你察看豈像人察看嗎?
10:5 你的日子豈像人的日子,你的年歲豈像壯士的年歲,
10:6 你就追問我的罪孽,尋察我的罪過嗎?
10:7 其實,你知道我沒有行惡,也無人能施行拯救,脫離你的手。

淺釋

約伯盡情傾吐他的苦情,假如他的口苦毒,乃因為他的肉身受著無辜的苦,也無處傾訴。他直接對神控訴,並要求神將他「無罪釋放」;換句話說:他要求神解釋為何敵對他(這是原告對被告當盡的義務),承認之前錯判了他,也無故攻擊他。約伯在第3~6節提出了連串尖銳的問題,「欺壓」在整本舊約就只在這裏用在神身上,欺壓者一般是為了得好處,對約伯而言,如今神竟成為欺壓者,與自己勞苦所創造出來的人過不去。其次,約伯質疑神為何不能明察秋毫,祂的眼目為何看不透真相,也不鑑察人心(參撒上十六7)。再者,神既是永恆的神,為何急於要定約伯的罪,魯莽地追討他的罪孽,好像連神也覺時間不夠,要急於定案,神有未審先判之嫌。約伯自知這番話後果嚴重,但他仍堅稱自己無罪。可是,神既是反覆無常的,他自然後果堪虞。如今,他需要的不是有人替他辯護,而是一位「救主」,救他脫離神的手!

默想/祈禱

(約伯記)其中一個精彩之處,就是約伯替受苦者說出了他們因為敬虔而不敢宣之於口的話,坦白得令人咋舌。但出言不遜與坦白陳詞,到底有何分別?分別就在於我們本身是否既完全,又正直,並且敬畏神,遠離惡事。請自省並祈禱。

禱文

慈悲的天父,祢是鑒察人心的主!求祢不要容許我們在其身不正之時,向人—甚至向祢出言不遜、口不擇言。這絕非坦誠或勇敢,而是屬靈上眼瞎,看不見自己的本相;這也是乖張、傲慢,而是目中無人,甚至心中無神。求祢幫助我們讀了聖言也學到教訓,不致偏離正道,免得自己自以為義。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