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12日, 2021

十誡:出二十2~3(和修版)週五

出二十2~3(和修版)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淺釋

十誡的第一誡由出二十2開始。對以色列人來說,神的存在從來不用證明;惟一要確立的就是:神是以色列人的神,在以色列人中獨行大奇事。「出埃及」是促使以色列人重生的事件,是神在以色列的歷史上最鮮明的作為。「領」已清楚表達以色列人原屬於神(但這裏的重點是:神是拯救者/解放者,而非神是創造者),而「為奴」更非神對以色列人的心意。「我是……你的神」表明了神與人獨有的關係——是拯救而非征服。第3節明明地禁止以色列人學效他們的鄰邦,承認甚至敬拜眾神;對盟約的專一/忠誠,是西乃之約的基礎。建基於這盟約的關係,神對以色列人從裏到外也有特定的要求,闡明於十誡及律法的條文。在以色列人承受應許之地為業之前,神把話說在前頭,因為神了解祂的子民,若非鄭重地確立這神與人的關係,迦南美地的原住民敬拜眾神的風俗,對以色列人而言乃是無可抗拒的。

默想/祈禱

今天是大年初一,讓我們也重申自己與神密切的關係;神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神的子民。這關係帶給我們心思、言語、行為獨有的規範,你樂意服從多少呢?只承認和敬拜獨一真神,為你的生活或賀年的活動帶來哪些挑戰呢?

禱文

慈悲的天父,當我們想到自己竟然成為了祢的兒女,必須承認這是極大的福樂!在這不一樣的新年,生活的種種還是會為我們帶來壓力、壓榨、壓迫。但我們明白,那些使我們為奴的經驗,並非出於祢的本意,好叫我們仍得以表明我們對約的忠誠和委身。讓我們在新春期間,以不同的方式來見證祢,傳送從祢而來的恩福!奉主耶穌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