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2月22日, 2021

五倫之君臣:羅十三1~4 週一

羅十三1~4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淺釋

這是聖經中其中一段最具爭議的經文。不少學者認為,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所指出的,是信徒在正常情況下對政府應有的責任,而絕對不是說信徒要無條件地順服掌權的人。信徒的生命主權都交回到神的手中,所以神才是信徒終極效忠和順服的對象。所以,倘若掌權者要求信徒做違反神旨意的事情,信徒不可能順服。事實上,這段經文有它特殊的歷史背景:羅馬城中的猶太信徒和不信的猶太人,曾在羅馬皇帝革老丟(Claudius)在位期間爆發嚴重衝突,結果革老丟下令把所有猶太人驅逐離開羅馬城,直到革老丟去世後才能返回。保羅要羅馬信徒順服,就可能是要勸導剛回來的猶太信徒,不要再跟不信的猶太人衝突。最後從逆向角度看,經文實際上說明了,掌權者的權柄都是出於神,都應該是神的用人。掌權者若能不濫權,按符合神的心意來運用他們的權柄,使行善的得到益處和嘉許,行惡的得到刑罰;這樣的掌權者,信徒須要順服呢。

默想/祈禱

弟兄姊妹,我們在不同範疇中都擔當起某些角色,或多或少都擁有某些權柄。讓我們安靜,求神指引我們善用手中的權柄,以帶來正面的生命影響力。

禱文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的帶領,讓我們在人生中能活出不同的角色,承擔不同的責任。在某些角色中,我們活在別人的權柄之下,要聽從別人的指示;在另一些角色中,我們卻被賦予特定的權柄,去完成及履行這角色的責任。天父啊!我們需要祢的管教和引導,好讓我們在這個充滿挑戰的大時代中,能按著祢的心意而行,活好我們不同的人生角色,使別人的生命得益處,更要使祢的聖名得到尊崇。願祢的靈充滿我們,常與我們同在!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