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1 月 21 日

靈閱:賽六十二1~5 週一

  1. 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
  2. 列國必見你的公義;列王必見你的榮耀。你必得新名的稱呼,是耶和華親口所起的。
  3. 你在耶和華的手中要作為華冠,在你 神的掌上必作為冕旒。
  4. 你必不再稱為「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必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歸他。
  5. 少年人怎樣娶處女,你的眾民(民:原文是子)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 神也要照樣喜悅你。

淺釋:

起名是舊約極為重要的事,而經文中提出的新名,除了指出以色列要承受的福,更重要的是那是神為以色列親自起的。先知描繪的是一幅充滿盼望的圖畫,因為神親自宣布了要使錫安回復昔日的光輝。以色列要重獲最光采奪目的地位,有如頭上的冠冕。先知也用了少年人新婚的喜悅和濃情蜜意,來描述以色列人要得的喜樂是何等的大。

反省:

你有否經驗過從軟弱中重新得力,或在罪中被釋放出來的喜悅呢?怎樣才能促進你與神的關係呢?

代禱:《代禱的邀約》── 中國社會及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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