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我的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
19:22 你們為甚麼彷彿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不滿足呢?
19:23「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就寫上,都記錄在書上;
19:24 用鐵筆和鉛,刻在磐石上,存到永遠。
19: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後他必站在塵土上。
19: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19:27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陌生人。我的心腸在我裏面耗盡了!
「可憐我!可憐我!」這重複的請求盡顯約伯的迫切和苦情。約伯期望三友認同他,看清楚是神在苦待約伯,也不要參與苦待他。第22節把三友比喻為無情的猛獸,吞噬了約伯還不滿足;可見,約伯的苦已到了極處!約伯已放棄對三友抱著甚麼希望,他甚至猜想在自己絕命之前也不能獲得平反,故此他要將自己的案情刻劃在磐石上,由磐石替他作證,等待後世人替人他翻案,哪怕這只能發生在他死後。律法規定以色列人的至親有保存宗親產業的義務,使他一家不至滅絕(利廿五23~28及39~55);第25節的「救贖主」所指的就是那替人贖地的至親(kinsman-redeemer)。這稱呼也用在神身上,因祂將自己的子民從埃及地贖回(參 出六6;十五13)。約伯既說是神攻擊他,「救贖主」在此應該是指伯十六19那位假想的見證人。這見證人──一個活人──當然要比沒有生命的磐石好。第25~27節表明:約伯並不滿 足於尋求脫離苦難的捷徑(例如:向神認罪),卻無論如何也要洗脫污名。
三友認為神因他的罪而懲罰他,約伯卻認為神必判他無罪,這矛盾促使讀者明白:必有一方對神的理解是錯的。回看生命中那些難解的困境,它們怎樣幫助我們澄清對神的想象?
神啊,約伯的信心令他產生了超越生命的限期的堅持與盼望,確信祢要不就在今生,要不就在來世,總要替祂伸冤。如此看來,約伯對祢的信心,其實沒有因為他的遭遇而動搖,他的信心,並非建築於外在環境或人生際遇之上。但願我們也擁有同樣的信心,堅持信靠和服侍祢,且在過程中不斷成熟,除掉信心的瑕疵,成為能幫助別人認識祢的人。奉主耶穌基督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