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7 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
21:18 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
21:19 你們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
21:20 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忿怒。
21:21 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
「何嘗」原文是疑問代名詞,在本段經文的作用是質疑句子內容的必然性。對於三友判定他受苦是因為犯罪的理據,約伯以四個反問(17、18節),反對這理論的絕對性。第一個反問:「燈」象徵身體健康,「燈熄滅」暗喻人因犯罪而被神審判的懲罰,這個反問反對比勒達曾經宣稱惡人的燈必熄滅,亮光必變為黑暗(十八5)之果報論。第二、第三個反問,針對比勒達對惡人命途的斷言——「禍患要在他旁邊等候」(十八12),反駁惡人必遭苦難的必然性。第四個反問:「碎渣」和「糠秕」是指在農夫篩淨穀物過程中,藉風吹走,拋棄的榖殼、碎屑。「(惡人)像風前的碎渣,如暴風颳去的糠秕」是古時常說的比喻,說的是神對惡人的棄絕,這反問反對三友對賞善罰惡論不假思索,照單全收。對於三友提出惡人之所以未遭苦難的解釋——神延遲了懲罰,把苦難報到兒女身上,約伯認為並不合理,並且指出若然果報在惡人離世後才實現,根本沒懲罰的作用,因為離世的人不會知道子孫的遭遇。約伯的言下之意:賞善罰惡論不能道盡苦難的成因。
曾幾何時,你有否因為對甚麼事情不明白,質疑自己對神的理解,甚或質疑神的可信?你是如何過渡的呢?神如何回應你的疑惑呢?經過那次事件之後,你對神有何新的認識?
慈愛的上主,祢是始,祢是終,祢是萬有之源,是我們生命之主,感謝祢給我們啟迪,讓我們能夠認識祢。上主,祢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上主,有些時候,世事的變化,際遇的起伏,超越了我們的理解與想象,求祢在我們感到疑惑的時候,堅定我們對祢的信,賜我們忍耐等候祢的心,並在忍耐等候的同時,常向祢保持謙卑受教的開放性。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