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默想] 7月28日, 2022

弗五1~2 (和修版)

5:1 所以,作為蒙慈愛的兒女,你們該效法神。
5:2 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神。

淺釋

因神在基督裏的救贖作為,使人由原先「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的生命狀況,變為「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也就是「蒙慈愛的兒女」(五1),而隨著這身分的轉變而來的,是神兒女當盡的本分。故保羅說「你們該效法神」,「該」原文意思是「成為」,第一節全句意思是「你們要成為效法神的人,好像蒙慈愛的兒女效法父親一樣。」「效法」不只是行事為人有樣學樣,更表達模仿的人對所模仿的對象的忠誠,願意降服在其權柄下。第一世紀的社會文化,兒女模仿父母的行事方式,不但是兒女們必經的成長階段,更是表明他們是誰的兒女,具備了誰的特質。保羅常直言要信徒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但在〈以弗所書〉,保羅是囑咐信徒藉著效法基督來效法神。「要憑愛心行事」意思是「以基督的愛待人處事」,那是順服神、「捨己」的愛。

默想/祈禱

保羅叮囑信徒們要效法神,因為他們已擁有神兒女的身分,而兒女效法父母是理所當然。我們可怎樣使人從我們的言語、行事、心性品格,以及回應事情的態度等,看出我們都是蒙神慈愛的救贖,已成為祂所愛的兒女呢?

禱文

慈愛的天父,祢的慈愛永無窮盡,
祢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施恩惠,
又在聖靈的引導下,使我們得以親近祢;
求祢使我們致力效法基督的生命,
以基督的愛待人處事,達致榮神益人,使人看出我們的長進,
在世的日子,成為一個肖似神形象樣式的基督徒,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