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 耶穌回答:「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
10:31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那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另一邊過去了。
10:32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那裏,看見他,也照樣從另一邊過去了。
10:33 可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旅店裏去,照應他。
10:35 第二天,他拿出兩個銀幣來,交給店主,說:『請你照應他,額外的費用,我回來時會還你。』
10:36 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
10:37 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對他說:「你去,照樣做吧!」
耶穌以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把「誰是我的鄰舍」,轉為「我是誰的鄰舍」的提問,把你我之分、潔與不潔的禮儀規範的界線拆除了。三位路過的人,分別來自不同階級,代表社會上不同身分的人。祭司及利未人都是在聖殿供職,祭司負責施行禮祭,利未人則負責聖殿的其他副助的事務。經文沒有交代為何他們見死不救,只指出他們「從另一邊過去」,不想與這垂死的人有任何交往與接觸。但一向被猶太人排斥,並視為不潔及不會去接觸的撒瑪利亞人,卻對垂死的人「動了慈心」。這「慈心」叫撒瑪利亞人衝破了潔與不潔的界線,激發起具體的行動。這行動不是例行公事,卻是悉心為這需要幫助的人作好部署。「憐憫」是神的屬性,是神愛的彰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一零三8)一位具有心腸的人,定會有一雙屬靈的眼睛,看見人的需要並作出相應的行動。活出憐憫行動的人,才稱得上成為人的好鄰舍。
慈悲仁愛的天父,祢是生命之主,是愛的源頭。祢有豐盛的慈愛與恩典,體恤我們的軟弱,顧念我們的有限。天父啊!我們行事作息常以自己的利益為依歸,欠缺動力作出愛的行動,忽視身邊的人的需要。祈求祢幫助我們,加添我們愛的力量,使我們有慈憐悲憫的心懷,敏感鄰舍之真正需要,活出耶穌基督的生命樣式,見證榮耀祢的聖名!禱告奉恩主耶穌基督得勝之名,阿們!